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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r***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1-12 02:45:02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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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上下文

被回复发言:roy*** · 2026-01-12
郭案的性质,从头到尾都不是一个简单的“受害人-施害人”架构能概括的,这点你肯定也知道,否则不会有现在的政治、外交、情报、CIPA、Curtiss-Wright、Sabbatino 这些东西跳出来。 美国司法体系把这个案子分成了三条完全不同的轨道: ①退款/Remission轨道 =承认诈骗+承认受害+承认检方定性 (这是检方和联盟最希望大家去的地方) ②司法救济轨道(CVRA+Mandamus+二巡+高院) =讨论程序错误、政治干预、违法羁押、Brady、Cronic (这是能翻案、能纠错的地方) ③政治/外交轨道(CIPA+Curtiss-Wright+外交法先例) =讨论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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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说的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