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政府和受托人有什么权力处置未被明确归属的资产?根据是什么?如果没有根据这不就是程序违规吗?
怎么没有明确归属了?法庭现在不是说都是郭的犯罪资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