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局部删节]
马瓦这里又提到了最终没收, [用户 roy***] 这AI的幻觉比较严重啊,以后最好让它列出引用的源头,比如文件编号啥的,别让它给咱们洗脑了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当时政府不是说: “Mahwah已经通过最终forfeiture判决归美国政府所有,所以政府现在把它分给Luc。” 而更像是: 政府已经在刑事indictment中把Mahwah列为可没收目标,并主张它系犯罪所得;Luc则在破产案里独立主张郭才是Taurus和Mahwah的equitable owner。因此两边为了避免彼此争夺、重复诉讼和资产贬损,先通过settlement协调谁先控制、谁先卖、费用怎么付、最后销售款怎么分。 这就是政府当时能够解释其权限的主要逻辑。 真正值得你注意的是Taurus本身的产权问题。 公开判决确认,title holder是 Taurus Fund ...
马瓦这里又提到了最终没收, [用户 roy***] 这AI的幻觉比较严重啊,以后最好让它列出引用的源头,比如文件编号啥的,别让它给咱们洗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