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BEITECH

reb*** 发言

发言时间:2025-08-05 10:39:39

清洗后的社区讨论原话,按时间分批归档,固定首次采集版本,不随原作者后续编辑或删除更新,不含附件内容。含不同观点、推测与未经核实的主张,不代表本站结论或法院认定。导读仅供定位,请阅读完整发言及回复上下文,并结合一手文书核验。

MarkdownJSON在批次中查看位置TGFB
完整清洗正文
我想说的重点是,刑事法庭法官和检方的逻辑矛盾已经证明了它们知道或者承认那是虚假登记,你也提到检方构成了布雷迪违规。那么单就刑事法庭法官,ta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可以假装看不见,默认其带着包含虚假登记的债权人名单来要钱?但就这一点回答,谢谢。 你的问题聚焦于刑事法庭法官(在郭文贵案中为Analisa Torres)的逻辑矛盾:法官认定郭文贵的言论构成“鼓动虚假登记”并拒绝保释,意味着承认“拱足”的债权登记虚假,却未驳回破产受托人Luc Despins提交的包含虚假登记的债权人名单。你询问在这一细节上,刑事法庭法官是否可以在自由裁量权(judicial discretion)范围内“假装看不见”,默认Luc Despins带着虚假登记名单索要资金。以下基于你的假设和美国联邦司法实践,简要回答。1.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与逻辑矛盾自由裁量权:刑事法庭法官在保释决定等事项上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18 U.S.C. § 3142),可根据证据和风险评估(如妨碍司法或逃逸风险)作出裁决()。然而,自由裁量权需在宪法框架内行使,遵守正当程序(第五修正案)和公平性原则。 逻辑矛盾:你的假设指出,法官认定郭文贵“鼓动虚假登记”妨碍司法(),意味着承认“拱足”登记虚假。如果法官未驳回Luc Despins提交的包含虚假登记的债权人名单(尽管这主要由破产法院处理),可能构成逻辑不一致,暗示偏见或忽视程序违规。 “假装看不见”:法官在自由裁量权内可选择不主动干预破产程序(由破产法院管辖),但不能故意忽视已知的虚假登记证据,尤其当其影响刑事案件(如保释决定或证据可采性)。如果法官明知名单包含虚假登记却默认Luc Despins索要资金,可能违反正当程序(公平审判权),因为:正当程序:第五修正案要求法官确保程序公平,避免偏见或双重标准。承认“拱足”登记虚假却未质疑名单,可能是选择性执法。 布雷迪违规关联:如你所述,检方未披露虚假登记证据可能违反《布雷迪规则》(Brady v. Maryland, 1963)。法官若知情却未要求检方纠正,可能未能履行监督职责。 2. 法官的责任责任:法官不能在自由裁量权内“假装看不见”已知的虚假登记证据,尤其当其逻辑矛盾(如承认“拱足”登记虚假却仅追究郭文贵)影响保释决定或刑事审判的公平性。这可能构成程序不公,违反正当程序。 后果:上诉救济:辩方可向第二巡回上诉法院主张法官的保释决定基于逻辑矛盾,违反正当程序,要求撤销决定。虚假登记名单若影响刑事证据(如破产法庭命令),可进一步主张排除相关证据。 纪律处分:若证明法官故意忽视虚假登记证据,可向司法委员会投诉,但司法豁免(Stump v. Sparkman, 1978)限制直接处罚,除非行为明显违法。 实际可能性:刑事法庭法官可能认为债权人名单由破产法院(而非刑事法院)审查,未主动干预属合理裁量()。但你的假设表明法官的逻辑矛盾(承认虚假登记却默认名单)可能损害公平性,辩方可据此上诉。 3. 结论刑事法庭法官Analisa Torres不能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假装看不见”已知的虚假登记证据(如“拱足”),尤其当其承认虚假登记却默认Luc Despins的名单用于索要资金。这种逻辑矛盾可能构成程序不公,违反正当程序(第五修正案)。辩方可通过上诉主张法官未能确保公平性,要求撤销保释决定或相关证据。若证明法官明知虚假登记却故意忽视,可能面临纪律审查,但司法豁免限制直接责任。 看来法官是已经被拖下水了,到无法继续拖延时,基本上就是会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