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BEITECH

hon*** 发言

发言时间:2025-10-09 12:47:18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MarkdownJSON在批次中查看位置↗TG↗FB

回复上下文

被回复发言:reb*** · 2025-10-09
如果检方在它的网站上公告的是60天,那根据法条应该是公告结束子日延长30天也是可介入时间。不过可能它们自己也稀里糊涂的,它们想表达的应该是一共60天。
发言原文
根据我 AZ 法院 干 久指妖的经验,是的 明明 我们8月到期(外州60天) 但是开会的时候 法官亲自 说 时间 延长到 10月 17 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