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1. 檢方的矛盾行為 • 指控被告「鼓動債權人登記」= 妨礙司法 / 虛假索賠。 • 但破產受托人 Luc 代表的 1600 多名債權人大多數正是這些人。 • 檢方卻與 Luc 密切合作,從未反對其身份 → 自相矛盾。 2. Brady 違規(隱瞞有利證據) • 被告在公開視頻中明確反對抗議行為,但檢方忽視這一證據。 • Luc 已接受部分 G 系列投資人,檢方卻將類似投資人視為「虛假索賠」。 • 對有利於被告的破產法庭文件,檢方選擇性隱瞞。 3. 選擇性取證 • 對不利於被告的言論、文件 → 蒐集完整。 • 對有利於被告的證據 → 全部視而不見。 • 呈現方式存在嚴重偏頗,構成程序不公。 4. 對受害者的忽視 • 合法受害者(包括作者本人)未獲應有保護。 • 檢方反而默許甚至支持可疑債權人索賠。 • 在受害者補償與資金優先分配上,檢方立場不一致。 5. 結論與指控 • 檢方的行為可能構成 系統性的 Brady 違規 與 司法欺詐。 • 已對案件造成「不可挽回的司法災難」。 • 呼籲檢方正視受害者意見,並公開案件核心問題: • 誰是真正受害者? • 誰是共謀或非法債權人? • 檢方是否履行了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