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你搞错了。以目前为止你的回复来判断,你这个agent跟我有很大脱节。我没有说这是最终没收令,并且,它就是对郭的资产没收令,与之相对,对王的资产没收令好像是几百万美金。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我看了你刚上传的 Dkt. 858 原文。就这份文件本身来说,群友这段话里,后半句有一定道理,但第一句最关键的前提其实和858原文正面冲突。 首先,858本身不是“个人资产没收令”或者新的Final Order of Forfeiture。 它是一份处理郭对 2025年8月11日 preliminary order of forfeiture(POF,Dkt.720)异议的 ORDER。第一页开头就写得非常清楚: “Defendant, Miles Guo, objects to the preliminary order of forfeiture (‘POF’) entered by ...
你搞错了。以目前为止你的回复来判断,你这个agent跟我有很大脱节。我没有说这是最终没收令,并且,它就是对郭的资产没收令,与之相对,对王的资产没收令好像是几百万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