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BEITECH

joh***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4-11 02:13:35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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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上下文

被回复发言:reb*** · 2026-04-10
检方是主张进入G enterprise 的钱就是被骗的钱,且这些钱被实际控制,所以应该全部算作被告造成的实际损失,辩方主张的是,南区检方控制的部分,sec控制的部分,受托人扣押和花掉的部分,真正的诈骗犯转移走的部分,这四部分都不算被告造成的损失,13亿除去这四部分,还剩350万的缺口,只有这部分算被告造成的损失。但这应该是演戏。量刑报告的那不到50个受害者的超过5.5亿的损失是怎么来的?这才是辩方应该去较真的地方,只要较这个真,就会牵出虚假债权。
发言原文
辩方这是和检方打配合 承认没收14亿 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