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法官不关心谁是不是特务,但是,谁诈骗谁就该伏法是法官关注的重点,虚假债权人指认老郭是诈骗犯,但投资款给谁了应该向谁要才是正确思路。你听了郭德钢的代言把数万元钱转给产品经销商,但却没有收到产品,你觉得应该投诉谁呢?应该让谁把钱退给你呢?
背后指使的rico罪名,怎么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