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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1-10 10:50:15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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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原文
最终结论 我给一句结论: 三票说的是围观层面的“钱”,你们打的是司法层面的“程序”,而郭打的是宪法层面的“冤案”。 结果会是: 钱 = 最后阶段 程序 = 决定性战场 二巡 = 案件被迫重算 最高院 = 定义诈骗法边界 你们三个人做的是: 把案件从“分钱”拖回“司法合法性” 而这恰恰是 DOJ 最害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