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这份文件是提交给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的一份紧急动议。以下是该文件的关键信息总结: 1. 基本信息 动议人:Chunk Chyi(真实姓名:戚春鸿),以自辩(pro se)身份提交。 法院案号:第二巡回法院编号 26-077;地方法院(SDNY)编号 1:23-cr-00118-AT。 关联案件:United States v. Kwok, et al.(美国政府诉郭文贵等)。 2. 核心请求 请求上诉法院紧急暂缓原定于 2026年4月27日 在地区法院进行的判决程序。 暂缓期限直到上诉法院对其悬而未决的“调卷令状(Writ of Mandamus)请愿案”做出最终裁决为止。 3. 动议的主要理由 记录不可靠:请愿人主张,当前的判决依据包含未解决的程序缺陷、胁迫性的参与限制以及有争议的证据,这将导致受害者认定、损失计算和赔偿金额出现严重偏差。 程序性担忧: 挑战地区法院将其标记为“无理取闹者(Vexatious Litigant)”并实施预审筛选限制的决定。 指出控方在处理受害者信息时缺乏透明度,依赖未经核实的方法论。 外部干预风险:提到“喜马拉雅联盟(Himalaya Alliance)”及其相关实体可能干预了证据记录,导致证据受污染或身份重叠。 不可挽回的损害:一旦判决下达,根据《犯罪被害人权利法案》(CVRA)享有的法定权利将无法追回,且错误的记录将被永久巩固。 司法中立性:质疑地方法院在处理自辩参与者时存在选择性执法或偏见。 4. 关键日期 文件签署日期:2026年4月15日。 原定判决日期:2026年4月27日。 总结 这份动议本质上是请愿人为了阻止地方法院在存在诸多“结构性错误”和“不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强行推进判决。请愿人认为,必须先解决上诉法院的调卷令状审查,以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