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BEITECH

roy***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8-27 05:01:24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MarkdownJSON在批次中查看位置↗TG↗FB
发言原文
不过我现在还没有找到可靠公开原始文件能够确认你说的**“ACA manager一直是余建民”**这一点。公开判决目前只把ACA列成被告,没有在我刚核到的部分里明确写manager身份。因此这一点暂时应该标成: 事实假设:待原始公司记录/银行文件确认。 一旦能找到 ACA incorporation records、annual returns、manager/director resolution、bank mandate、signature card或ACA账户开户资料,这条线就会非常有价值。 如果最终证明: G Club的管理层、运营主体、合同和宣传可能和郭有高度关联;但真正持有钱的ACA Capital长期由余建民独立管理,而且公司治理、账户控制没有随着郭发生变化, 那就不能再简单用: “G Club是郭控制的,所以ACA里的钱也是郭的。” 这会成为一个非常具体的 entity-by-entity alter-ego failure,而不是抽象说“Luc理论不对”。 现在最值得继续核的其实就是三样:ACA Capital公司注册/管理文件、ACA银行账户签字权限、以及Luc amended complaint里针对ACA单独列出的alter-ego事实。 把这三样放一起,就能判断Luc对ACA到底有多少独立证据,还是主要靠“它和G Club有资金关系”来连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