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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8-27 05:01:24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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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原文
不过我现在还没有找到可靠公开原始文件能够确认你说的**“ACA manager一直是余建民”**这一点。公开判决目前只把ACA列成被告,没有在我刚核到的部分里明确写manager身份。因此这一点暂时应该标成: 事实假设:待原始公司记录/银行文件确认。 一旦能找到 ACA incorporation records、annual returns、manager/director resolution、bank mandate、signature card或ACA账户开户资料,这条线就会非常有价值。 如果最终证明: G Club的管理层、运营主体、合同和宣传可能和郭有高度关联;但真正持有钱的ACA Capital长期由余建民独立管理,而且公司治理、账户控制没有随着郭发生变化, 那就不能再简单用: “G Club是郭控制的,所以ACA里的钱也是郭的。” 这会成为一个非常具体的 entity-by-entity alter-ego failure,而不是抽象说“Luc理论不对”。 现在最值得继续核的其实就是三样:ACA Capital公司注册/管理文件、ACA银行账户签字权限、以及Luc amended complaint里针对ACA单独列出的alter-ego事实。 把这三样放一起,就能判断Luc对ACA到底有多少独立证据,还是主要靠“它和G Club有资金关系”来连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