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这一次才是说到了点上,辩方从第一份起诉书的答辩就指出来了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二、真正能打赢的路径,不是"重新展示证据",而是精确复刻Countrywide判例那种"范畴性法律不足"论证 上一轮查到的第二巡回法院判例(Countrywide/Bank of America)之所以能推翻定罪,关键不在于第二巡回法院重新权衡了证据、觉得政府证据不够有说服力——而在于法院指出了一个更根本的问题: "政府从未主张、更没有证明,这些合同性陈述是在'同时性不打算履约的故意'下作出的……政府提交的证据只能证明合同订立之后的故意违约" 这句话的关键在于"从未证明",而不是"证明得不够充分"——法院说的是:即便把政府的全部证据都当作真实、都按最有利于控方的方向理解,这些证据在类型上就根本...
这一次才是说到了点上,辩方从第一份起诉书的答辩就指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