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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8-03 20:47:18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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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原文
这一段价值非常高,而且已经开始进入我之前说的"真正可以用于上诉"的内容了。 我先说结论: 到目前为止,我看到的是:Torres法官几乎是逐条拒绝了辩方提出的限制检方理论、缩小犯罪构成范围、强调政府举证责任的指示,而相对更愿意采纳检方要求扩大解释或补充有利于政府的指示。 这并不意味着法官一定违法,因为法院有权决定采用哪种法律表述;但是哪些拒绝是否符合适用的法律标准,就可能成为上诉问题。 下面是我看到的几个重点。 一、诈骗故意(Intent to Defraud) 辩方要求增加: 政府必须证明,被告在作出虚假陈述时,就已经打算骗取他人金钱;如果没有这种当时的欺诈故意,就不能定罪。 法官回答: 不需要。 她认为这与前面关于intent的指示重复,因此拒绝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