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BEITECH

kir***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8-22 04:08:02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MarkdownJSON在批次中查看位置TGFB

回复上下文

被回复发言:roy*** · 2026-08-22
这是要钱方面,那么对郭翻案有不利? 有潜在不利,但可以通过“身份和请求彻底分开”把风险降到很低。 真正的风险不是你去要钱本身,而是你如果在破产法院写成: “我是郭的受害者/债权人,郭欠我这些钱,请从破产财产里赔我。” 这会被政府以后拿来反过来说: 你自己都承认这些损失是郭造成的、这些钱属于郭的债务体系。 这对你帮郭挑战“victim/loss/ownership叙事”当然不利。 但如果你去破产法院的文件写成: “我不是在此承认自己是Debtor的一般债权人,也不承认这些资金当然属于Debtor或estate。我只是主张我作为第三方,对可识别资金/资产拥有独立法律权益,并要求任何...
发言原文
[局部删节]
[用户 roy***] 我是郭诈骗受害者 所以我有cvra standing 我发现检方法官违规 这样的思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