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局部删节]
[用户 beg***] 全部污染 全部完蛋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一、证据来源和激励方式的风险 1. 组织动员性质明显 • 文中明确提到“青藤鼓动大家给律师发的”,甚至列举了几位重点人物名字。 • 法院会把这种行为当作“统一组织推动”,尤其是针对已经在案卷中的案件。 2. 可能被认定为“程序操纵” • 如果法院认为这些信件不是自然产生的,而是经过协调、统一时间、统一目的地发送的,法官可能直接拒绝采纳。 • 原因是:这属于人为干预司法程序,甚至有“证据污染”嫌疑。 3. 内容本身的真实性不容易核查 • 信中提到“被警察强迫写假投诉信、告状信、还款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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