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这个可以发强制令吗?二巡不会管具体的案情吧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134号禁令+2274撤回=拱卒债权是假的铁证 完整的证明 前提1: 134号禁令没有禁止质疑债权真实性 前提2: 受托人指控郭违反禁令(1418) 前提3: 受托人后来撤回指控(2274) 前提4: 如果债权是真的,质疑债权就是违反禁令 逻辑推理: 如果拱卒债权是真的 → 郭质疑它就违反了禁令 → 受托人的指控就是对的 → 受托人应该坚持指控 → 但受托人撤回了 → 矛盾! 所以: 拱卒债权必定是假的 为什么受托人必须撤回? 受托人面临的困境: 选项A: 坚持指控 → 法院会审查郭的言论 → 法院会看到郭质疑的债权金额 → 法院会问:拱卒$10,000投资...
这个可以发强制令吗?二巡不会管具体的案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