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对,这个角度非常值得认真发展。而且我现在看,最好的说法不是“郭不是Boss”,而是: “Boss”只是政府选择的一种概括标签,但郭在不同G系列项目里的真实角色可能更复杂:发起人、代言人、推广者、社群代表、重大事项协调者、投资者利益施压者。不能把这些不同角色全部压成‘拥有并控制所有实体和全部资产’。 现有原始记录里已经有不少支撑。 比如G Club CEO Reyes明确作证,郭的正式身份是 G Club的代言人/发言人,有正式合同;她理解的意思就是“代表公司发声”。同时她又确认Haoran He才是她理解中的最终实益所有人。 G Club后来自己的第三方请愿也继续写:郭曾担任G Club代言人,何浩然是最终实益所有人。 HEX更明显。政府自己的起诉叙事写的是:William Je通过自己拥有的境外实体创立并运营Himalaya Exchange;郭没有HEX正式职位或头衔,但负责推广HEX,并声称自己设计了H Coin。 甚至政府早期搜查材料描述法治基金/法治社会时,对郭使用的正式公开角色也是: “创始人、推广者和代言人” 而不是公司经理、账户签字人或财务主管。 所以,从法律分析上,确实存在一种替代解释: 郭在很多项目里可能承担的是一种“政治/社群领袖 + 发起/推广 + 投资者代表性人物”角色。这个角色本身会让他: * 公开推销项目; * 对运营层施加压力; * 要求解释资金去向; * 替投资人要求退款、审计或改进; * 对重大事项提出意见; * 甚至要求更换人员。 但这些行为并不自动等于: 他是公司法律所有人; 他拥有银行账户; 他能随时提款; 所有管理人员都是他的代理人; 所有进入项目的钱都是他本人取得的钱。 最漂亮的例子其实就是我们刚刚挖到的 Leanne Li审计HEX。 郭要求去检查HEX财务,这件事政府可以解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