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破产案 · 申请书 · ECF #1438 · 中文译文
元数据
- 当事人
- 郭文贵 (Guo Wengui / Miles Guo / Ho Wan Kwok)
- 法院
- CTB
- 案号
- 22-50073
- ECF #
- 1438
- 类型
- PETITION
- 立案日
- 2023-02-03
全文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美国康涅狄格州联邦破产法院)
关于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Genever控股公司) 案件编号 22-50542
应在每月结束后20日内向法院提交,并向 United States Trustee(美国受托人)提交一份副本,同时向本案中任命的任何正式委员会提交一份报告副本。
(纽约西区 Rochester 和 Buffalo 分院的报告应于每月结束后15日内提交,纽约南区的报告亦同。)
银行存款调节表(或债务人银行存款调节表副本) MOR-1(续) x
有担保票据、应付租赁款的申请提交后状况 MOR-6 x
本人根据伪证罪处罚规定(28 U.S.C. Section 1746)声明,据本人所知和所信,本报告及所附文件真实、正确。
*如债务人为公司,获授权个人必须为高级职员、董事或股东;如债务人为合伙企业,必须为合伙人;如债务人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为经理或成员。 案件 22-50073 文件 1438 提交日期 02/03/23 登记日期 02/03/23 14:16:37 第 2 页,共 11 页
所报告的金额应来自债务人的账簿,而非银行对账单。期初现金应为上月期末现金;如为首次报告,则应为提交申请之日的余额。“本月—实际”栏所报告的金额必须等于四个银行账户栏的总和。请附上银行对账单副本和现金支出日记账。支出日记账中列示的支出总额必须等于本页所报告的支出总额。每个账户均须附上银行存款调节表。[见 MOR-1(续)]
*向为破产财产提供服务的独资经营者支付的报酬
用于计算美国受托人季度费用的支出:(取自本月实际栏)
每个银行账户均须包括银行存款调节表。债务人的银行存款调节表可以替代本页。(银行账户号码可以删节至后四位。)
支票(附清单):
经营情况表应按权责发生制编制。权责发生制会计在收入实现时确认收入,并在费用发生时确认费用,而不论现金何时实际收取或支付。
*“内部人士”定义见 11 U.S.C. Section 101(31)。
重整项目—第11章案件中累计现金所赚取的利息:
在第11章案件期间累计的现金所赚取的利息,如非因破产程序本不会赚取的,应作为重整项目报告。
资产负债表仅应按权责发生制完成。申请提交前负债必须与申请提交后债务分别分类。
无担保债务 254,000,000.00 254,000,000.00 254,000,000.00
负债总额 254,000,000.00 254,000,000.00 254,000,000.00
*“内部人士”定义见 11 U.S.C. Section 101(31)。
所有权—Genever Holdings LLC(Genever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未知 未知 未知
受限现金:为特定用途受到限制且无法用于资助经营的现金。通常,受限现金被隔离存放于单独账户,例如托管账户。
债务人 报告期间:
期初税务负债应为上月末负债;如为首次报告,则金额应为零。
请附上 IRS Form 6123 或付款收据的复印件,以核实联邦工资税的付款或缴存。请附上报告期间内提交的任何纳税申报表的复印件。
请附上应付账款账龄清单。
请说明债务人拟如何及何时支付任何逾期的申请提交后债务。
应收账款账龄 0-30日 31-60日 61-90日 91日以上 合计
减:坏账(被视为无法收回的金额) - - - - -
应付税款 0-30日 31-60日 61-90日 91日以上 合计
在现金收入和支出报告(MOR-1)所列的支出总额中,列明向内部人士(定义见 U.S. Bankruptcy Code(美国破产法典)Section 101(31) (A)-(F))及专业人士支付的金额。对于向内部人士支付的款项,请说明所支付报酬的类型(例如:薪金、奖金、佣金、保险、住房补贴、差旅费、车辆补贴等)。如有必要,请附加附页。
姓名 付款类型 已付金额 截至目前已付总额
姓名 授权付款的法院命令日期 批准金额 已付金额 截至目前已付总额 已发生但未支付总额* Neubert, Pepe & Monteith, P.C.(纽伯特、佩佩与蒙泰思律师事务所) n/a n/a n/a 0 $35,772.00(估计) Harneys Corporate Services Ltd(Harneys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n/a n/a n/a 0 $22,665.00
有担保票据、应付租赁款及充分保护付款在提交破产申请后的状态
债权人名称 应付预定月付款额 当月已付金额 提交破产申请后未付总额
必须每月填写。如对下列任何问题的回答为“是”,请就每一事项提供详细说明。 如有必要,请附加附页。 在本报告期内,是否有任何资产在正常经营过程以外被出售或转让? x 在本报告期内,是否有任何资金从债务人占有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支付? x 债务人是否逾期未及时提交任何提交破产申请后的纳税申报表? x 工伤赔偿、一般责任险或其他必要保险保障是否已到期或被取消,或者债务人是否已收到该等保单到期或取消的通知? x
5 债务人是否逾期未支付任何保险费?
在本报告期内,是否已就提交破产申请前的债务支付任何款项? x 提交破产申请后的任何应收款项(账款、票据或贷款)是否应由关联方支付? x 8 是否有任何提交破产申请后的工资税逾期未付? x
9 是否有任何提交破产申请后的州或联邦所得税逾期未付? x
10 是否有任何提交破产申请后的房地产税逾期未付? x
11 是否有任何其他提交破产申请后的税款逾期未付? x
12 在本报告期内,是否已支付任何提交破产申请前的税款?
13 应付提交破产申请后债权人的任何款项是否逾期未付? x
债务人是否已从任何一方收到任何提交破产申请后的贷款? x 16 债务人是否逾期未支付任何 U.S. Trustee(美国受托人)费用? x
债务人是否逾期未支付任何经法院命令向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支付的款项? x 业主或股东是否在正常经营过程以外获得任何报酬? x
订阅 · SUBSCRIBE
这份档案每有新增法庭文件,都会在每周简报里送到你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