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破产案 · 申请书 · ECF #1439 · 中文译文
元数据
- 当事人
- 郭文贵 (Guo Wengui / Miles Guo / Ho Wan Kwok)
- 法院
- CTB
- 案号
- 22-50073
- ECF #
- 1439
- 类型
- PETITION
- 立案日
- 2023-02-03
全文
美国康涅狄格联邦破产法院(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
关于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 案号 22-50542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 案号 22-50542
请在月末后20日内向法院提交,并向美国受托人提交副本,且向本案中指定的任何正式委员会提交报告副本。
(纽约西区罗切斯特和布法罗分院的报告应于月末后15日内到期,纽约南区(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的报告亦同。)
银行对账单(或债务人银行对账单副本) MOR-1(续) x
担保票据、应付租赁的申请破产后状况 MOR-6 x
本人根据伪证处罚的规定(28 U.S.C. Section 1746)声明,据本人所知和所信,本报告及所附文件真实、正确。
*如债务人为公司,获授权个人必须为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或股东;如债务人为合伙企业,必须为合伙人;如债务人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为经理或成员。 案号 22-50073 文件 1439 提交于 02/03/23 录入于 02/03/23 14:19:32 第 2 页,共 11 页
关于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 案号 22-50542
所报告的金额应取自债务人的账簿,而非银行对账单。月初现金应为上月月末现金;如这是第一份报告,则该金额应为提交申请之日的余额。“本月—实际”栏中报告的金额必须等于四个银行账户栏的总和。请附上银行对账单副本和现金支出日记账。支出日记账中列示的支出总额必须等于本页报告的支出总额。每个账户均须附上银行对账单。[见 MOR-1(续)]
*向独资经营者就其向破产财产提供的服务支付的报酬
用于计算美国受托人季度费用的支出:(取自本月实际栏)
加:
每个银行账户均须包括银行对账。债务人的银行对账可替代本页。(银行账户号码可删减至后四位。)
清单):
未兑现支票 支票号码 金额 支票号码 金额
经营情况表应按权责发生制编制。权责发生制会计在收入实现时确认收入,并在费用发生时确认费用,无论现金实际何时收取或支付。
*“内部人士”的定义见 11 U.S.C. Section 101(31)。
重组项目—第11章累计现金赚取的利息:
在第11章案件期间累计的现金所赚取的利息,如非因破产程序本不会赚取,应作为重组项目报告。
资产负债表只能按权责发生制完成。申请前负债必须与申请后义务分开分类。
受限制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见续页) - - -
无担保债务 254,000,000.00 254,000,000.00 254,000,000.00
负债总额 254,000,000.00 254,000,000.00 254,000,000.00
*“内部人士”的定义见 11 U.S.C. Section 101(31)。
报告期间:
受限制现金:为特定用途而受到限制且不能用于资助经营的现金。通常,受限制现金存放于单独账户,例如托管账户。
债务人 报告期间:
期初税务负债应为上月的期末负债;如这是第一份报告,该金额应为零。
请附上 IRS Form 6123 副本或付款收据,以核实联邦工资税的付款或缴存。请附上报告期间提交的任何纳税申报表副本。
请附上应付账款账龄清单。
说明债务人拟如何及何时支付任何逾期的申请破产后债务。
应收账款账龄 0-30日 31-60日 61-90日 91日以上 总计
应付税款 0-30日 31-60日 61-90日 91日以上 总计
在现金收入和支出报告(MOR-1)所列支出总额中,列明支付给内部人士(定义见 U.S. Bankruptcy Code(美国破产法典)Section 101(31)(A)-(F))及专业人士的金额。对于支付给内部人士的款项,请注明所支付报酬的类型(例如:薪金、奖金、佣金、保险、住房补贴、差旅、车辆补贴等)。如有必要,请附加页。
姓名 付款类型 已付金额 截至目前已付总额
姓名 授权付款的法院命令日期 批准金额 已付金额 截至目前已付总额 已发生及未付总额* Neubert, Pepe & Monteith, P.C. n/a n/a n/a 0 $38,477.00
Harneys Corporate Services Ltd n/a n/a n/a 0 $3,784.58
* 包括所有已发生的费用,无论已获批准还是未经批准 有担保票据、应付租赁款及充分保护付款在破产申请后的状况
债权人姓名 列明的每月应付款 当月已付金额 破产申请后未付总额
必须每月填写。如以下任何问题的答案为“是”,请就每一事项提供详细说明。 是 否
如有必要,请附加页。 1 本报告期间是否在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外出售或转让任何资产? x 2 本报告期间是否从债务人占有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支付任何资金? x 3 债务人是否逾期未及时提交任何破产申请后税务申报表? x 4 工伤赔偿、一般责任或其他必要保险保障是否已到期或被取消,或债务人是否已收到该等保单到期或取消的通知? x
6 本报告期间是否已就破产申请前负债支付任何款项? x 7 是否存在应从关联方收取的任何破产申请后应收款项(账款、票据或贷款)? x 8 是否存在逾期未付的任何破产申请后工资税? x 9 是否存在逾期未付的任何破产申请后州或联邦所得税? x 10 是否存在逾期未付的任何破产申请后房地产税? x 11 是否存在逾期未付的任何其他破产申请后税款? x 12 本报告期间是否已支付任何破产申请前税款? x 13 欠付破产申请后债权人的任何款项是否逾期未付? x
15 债务人是否已从任何一方收到任何破产申请后贷款? x 16 债务人是否逾期未支付任何 U.S. Trustee(美国受托人)费用? x 17 债务人是否逾期未支付任何法院命令支付给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的款项? x 18 所有者或股东是否已在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外获得任何报酬?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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