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破产案 · 申请书 · ECF #1785 · 中文译文
元数据
- 当事人
- 郭文贵 (Guo Wengui / Miles Guo / Ho Wan Kwok)
- 法院
- CTB
- 案号
- 22-50073
- ECF #
- 1785
- 类型
- PETITION
- 立案日
- 2023-05-11
全文
关于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杰尼弗控股公司) 案号 22-50542
关于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杰尼弗控股公司) 案号 22-50542
在月末后20日内向法院提交,并向 United States Trustee(美国受托人)提交一份副本,同时向本案中获任命的任何正式委员会提交一份报告副本。
(纽约西区罗切斯特和布法罗分院的报告应在月末后15日内提交,纽约南区的报告亦同。)
银行对账单(或债务人银行对账单副本) MOR-1(续) x
担保票据、应付租赁款的申请破产后状况 MOR-6 x
本人依伪证罪处罚之规定(28 U.S.C. Section 1746)声明,据本人所知及所信,本报告及所附文件真实且正确。
*如债务人为公司,获授权个人必须为高级职员、董事或股东;如债务人为合伙企业,必须为合伙人;如债务人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为经理或成员。 案件 22-50073 文件 1785 提交日期 05/11/23 录入日期 05/11/23 08:43:54 第 2 页,共 11 页
关于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杰尼弗控股公司) 案号 22-50542
所报告的金额应来自债务人的账簿,而非银行对账单。月初现金应为上月月末现金;如为首次报告,则应为提交破产申请之日的余额。“本月—实际”栏中所报告的金额必须等于四个银行账户栏的总和。请附上银行对账单副本及现金支出日记账。支出日记账中列示的支出总额必须等于本页报告的支出总额。每个账户均须附具银行对账单。[见 MOR-1(续)]
*向独资经营者支付的、就其向破产财产提供服务的报酬
用于计算美国受托人季度费用的支出:(取自本月实际栏)
每个银行账户均须包含银行对账。债务人的银行对账可替代本页。(银行账号可遮盖至仅保留末四位。)
清单):
经营报表应按权责发生制编制。权责发生制会计在收入实现时确认收入,并在费用发生时确认费用,而不论现金实际收到或支付的时间。
关于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杰尼弗控股公司) 案号 22-50542 债务人 报告期间:Apr-23 重整项目 专业费用 - - 美国受托人季度费用 - - 从 Chapter 11(第11章)累计现金获得的利息(见续页) - - 设备出售收益(损失) - - 其他重整费用(附明细表) - - 重整费用总额 - - 所得税 - - 净利润(亏损) - -
*“内部人士”定义见 11 U.S.C. Section 101(31)。
其他成本 其他经营费用 其他收入 其他费用 其他重整费用 重整项目—从 Chapter 11(第11章)累计现金获得的利息:
在第11章案件期间就累计现金赚取的、若非因破产程序本不会赚取的利息,应作为重整项目报告。
资产负债表只能按权责发生制完成。申请前负债必须与申请后义务分开分类。
受限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见续页) - - -
无担保债务 254,000,000.00 254,000,000.00 254,000,000.00
负债总额 254,000,000.00 254,000,000.00 254,000,000.00
*“内部人士”定义见 11 U.S.C. Section 101(31)。
关于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杰尼弗控股公司)
所有权—Genever Holdings LLC(杰尼弗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未知 未知 未知
受限制现金:为特定用途而受限制、不能用于资助经营的现金。通常,受限制现金被隔离存放于单独账户,例如托管账户。
关于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杰尼弗控股公司) 案号
债务人 报告期间:
期初税款负债应为上月月末负债;如为首次报告,则金额应为零。
请附上 IRS Form 6123 副本或付款收据,以核实联邦工资税的付款或缴存。请附上报告期间提交的任何纳税申报表副本。
请附上应付账款账龄明细。
请说明债务人拟如何及何时支付任何逾期的申请破产后债务。
应收账款账龄 0-30日 31-60日 61-90日 91日以上 总计
减:坏账(被认为无法收回的金额) - - - - -
应付税款 0-30日 31-60日 61-90日 91日以上 总计
在现金收入和支出报告(MOR-1)所列支出总额中,列出向内部人士(定义见《美国破产法》Section 101(31) (A)-(F))及专业人士支付的金额。对于向内部人士支付的款项,注明所支付报酬的类型(例如:工资、奖金、佣金、保险、住房津贴、差旅费、车辆津贴等)。如有必要,附加额外页。
姓名 付款类型 已付金额 截至目前已付总额
姓名 授权付款的法院命令日期 核准金额 已付金额 截至目前已付总额 已发生但未支付总额* Neubert, Pepe & Monteith, P.C.(诺伊贝特、佩佩与蒙泰斯律师事务所) n/a n/a n/a 0 $38,319.00(估计) Harneys Corporate Services Ltd(Harneys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n/a n/a n/a 0 $26,449.58
有担保票据、应付租赁款及充分保护付款在破产申请后的状况
债权人名称 应付的预定月付款额 当月已付金额 破产申请后未付总额
必须每月填写。如以下任何问题的答案为“是”,请对每一事项作出详细说明。 如有必要,附加额外页。 是否有任何资产在本报告期间于正常经营过程之外被出售或转让? x 1 业务? 本报告期间,是否有任何资金从债务人管理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中支付? x 2 占有账户? 债务人是否逾期未及时提交任何破产申请后的税务申报表? x 3 申报表? 工伤赔偿、一般责任险或其他必要保险的保险范围是否已到期或被取消,或者债务人是否已收到该等保单到期或取消的通知? 4 保险范围到期或取消的通知?
5 债务人是否逾期支付任何保险费? 本报告期间,是否对破产申请前的负债作出任何付款? x 6 期间? 是否有任何破产申请后的应收款(账款、票据或贷款)应由关联方支付? x 7 关联方? 8 是否有任何破产申请后的工资税逾期未付? x 9 是否有任何破产申请后的州或联邦所得税逾期未付? x 10 是否有任何破产申请后的不动产税逾期未付? x 11 是否有任何其他破产申请后的税款逾期未付? x
12 本报告期间是否已支付任何破产申请前的税款? 13 是否有任何应付破产申请后债权人的款项逾期未付? x
债务人是否在破产申请后从任何一方收到任何贷款? x 15 任何一方? 16 债务人是否逾期支付任何美国受托人费用? x 债务人是否逾期支付任何法院命令要求向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支付的款项? x 17 其他专业人士? 所有人或股东是否在正常经营过程之外收到任何报酬? x 18 正常经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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