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破产案 · 裁定 · ECF #4426 · 中文译文
元数据
- 当事人
- 郭文贵 (Guo Wengui / Miles Guo / Ho Wan Kwok)
- 法院
- CTB
- 案号
- 22-50073
- ECF #
- 4426
- 类型
- ORDER
全文
----------------------------------------------------------- x
------------------------------------------------------- x
提交经修订的拟议命令之通知:该命令拟准许第11章受托人提出的动议,以(I)进一步修改根据《破产法》第105条和第107条及《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26(c)条于2022年10月6日作出的保护令,以及该保护令的约定补充条款;及(II)根据关于与规则2004传票调取的文件和信息有关之律师—客户特权及工作成果保护控制权的同意命令,放弃由受托人控制的债务人的某些特权 [ECF No. 856]
特此通知:2025年5月13日,Luc A. Despins(吕克·A·德斯潘斯)以债务人Ho Wan Kwok(郭文贵)(以下简称“债务人”)遗产第11章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的身份,提交了《第11章受托人提出的动议,以(I)进一步修改根据《美国法典》第11编第105条和第107条及《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26(c)条于2022年10月6日作出的保护令,以及该保护令的约定补充条款;及(II)根据关于与规则2004传票调取的文件和信息有关之律师—客户特权及工作成果保护控制权的同意命令,放弃由受托人控制的债务人的某些特权 [ECF No. 856]》(以下简称“本动议”),请求作出一项命令(以下简称“该命令”),授权受托人(I)根据《美国法典》第11编第105条和第107条(以下简称“《破产法》”)及《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26(c)条,修改于2022年10月6日作出的保护令 [ECF No. 923](经不时修改,以下简称“保护令”),以及《保护令约定补充条款》[ECF No. 2460](以下简称“保护令补充条款”);及(II)根据《破产法》第105、107、323、521、541和1108条,以及于2022年9月14日作出的同意命令 [ECF No. 856](以下简称“同意命令”),授权对受托人的律师—客户特权及工作成果特权作出有限放弃,以允许受托人在提起追回遗产财产的诉讼过程中使用原本享有特权保护文件的有限子集,包括但不限于K Legacy诉讼(定义如下)。
1 本第11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Ho Wan Kwok(郭文贵)(亦称Guo Wengui、Miles Guo和Miles Kwok,以及众多其他别名)(税务识别号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税务识别号后四位:8202)和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受托人及Genever债务人的邮寄地址为Paul Hastings LLP(普衡律师事务所),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c/o Luc A. Despins,作为Ho Wan Kwok遗产的受托人(仅用于通知和通信)。
2 本文中使用但未另行定义的首字母大写术语,具有本动议中规定的含义。
特此进一步通知:2025年5月14日,本院作出了《准许第11章受托人关于加速审理其动议的动议之命令;该动议旨在(I)进一步修改根据《美国法典》第11编第105条和第107条及《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26(c)条于2022年10月6日作出的保护令,以及该保护令的约定补充条款;及(II)根据关于与规则2004传票调取的文件和信息有关之律师—客户特权及工作成果保护控制权的同意命令,放弃由受托人控制的债务人的某些特权 [ECF No. 856]》(以下简称“排期命令”)。排期命令规定,本动议的听证会应于2025年5月27日下午1:00(美国东部时间)在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 Bridgeport Division(美国破产法院,康涅狄格联邦地区,布里奇波特分院),915 Lafayette Boulevard, Room 123, Bridgeport, CT 06604举行(以下简称“听证会”)。排期命令规定,对本动议提出异议的截止期限为2025年5月23日中午12:00(美国东部时间)(以下简称“异议截止期限”)。为在异议截止期限和/或听证会之前解决对本动议所请求救济的任何异议,受托人已与若干表示关切、寻求关于本动议的补充信息或对其中请求的救济提出初步异议的当事方进行了讨论。
3 见 [ECF No. 3264]。
特此进一步通知:某些当事方对本动议所请求救济的关切仍未解决。为澄清受托人通过本动议所寻求救济的范围,受托人已对准许本动议的拟议命令作出若干修改。
特此进一步通知:附件1为经修订的拟议命令,附件2为经修订拟议命令的红线版本,其中标明了对随本动议附具的版本所作的修改。
Patrick R. Linsey(帕特里克·R·林赛)(ct29437) NEUBERT, PEPE & MONTEITH, P.C.
Nicholas A. Bassett(尼古拉斯·A·巴塞特)(获准临时出庭)
G. Alexander Bongartz(G. 亚历山大·邦加茨)(获准临时出庭)
----------------------------------------------------------- x
关于: :
等, :
债务人。 : :
----------------------------------------------------------- x
下列签署人特此证明,于本通知日期,上述通知已以电子方式提交。已通过本院电子提交(“CM/ECF”)系统,以电子邮件向上述标题所示第11章案件中有资格通过该系统接收电子通知的所有当事方发送了本次提交通知。此外,本通知已通过人工电子邮件送达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代理律师 adevens@FDIC.gov。当事方可通过本院的CM/ECF系统查阅本次提交。
Patrick R. Linsey(帕特里克·R·林赛)(ct29437) NEUBERT, PEPE & MONTEITH, P.C.
4 本第11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Ho Wan Kwok(郭文贵)(亦称Guo Wengui、Miles Guo和Miles Kwok,以及众多其他别名)(税务识别号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税务识别号后四位:8202)和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受托人、Genever Holdings LLC和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的邮寄地址为Paul Hastings LLP(普衡律师事务所),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c/o Luc A. Despins,作为Ho Wan Kwok遗产的受托人(仅用于通知和通信)。
关于: :
1 :
等, :
经修订的[拟议]命令:准许第11章受托人提出的动议,以(I)进一步修改根据《破产法》第105条和第107条及《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26(c)条于2022年10月6日作出的保护令,以及该保护令的约定补充条款;及(II)根据关于与规则2004传票调取的文件和信息有关之律师—客户特权及工作成果保护控制权的同意命令,放弃由受托人控制的债务人的某些特权 [ECF No. 856]
经审议《第11章受托人提出的动议,以(I)进一步修改根据《美国法典》第11编第105条和第107条及《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26(c)条于2022年10月6日作出的保护令,以及该保护令的约定补充条款;及(II)根据关于与规则2004传票调取的文件和信息有关之律师—客户特权及工作成果保护控制权的同意命令,放弃由受托人控制的债务人的某些特权 [ECF No. 856]》(以下简称“本动议”),并已证明存在正当理由,且本院已审议对本动议提出的任何及所有异议和其他回应,本院认定本动议所请求的救济符合债务人遗产及其债权人的最佳利益,且本命令所提供的救济经审慎限定以服务于前述目的,故本院特此命令:
1 本第11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Ho Wan Kwok(郭文贵)(亦称Guo Wengui、Miles Guo和Miles Kwok,以及众多其他别名)(税务识别号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税务识别号后四位:8202)和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受托人、Genever Holdings LLC和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的邮寄地址为Paul Hastings LLP(普衡律师事务所),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c/o Luc A. Despins,作为Ho Wan Kwok遗产的受托人(仅用于通知和通信)。
2 本文中使用但未另行定义的首字母大写术语,具有本动议中规定的含义。
命令:准许本动议,如本命令所规定;并进一步
命令:本院此前于2022年10月6日作出的保护令 [ECF No. 923] 修订如下:
— 在保护令的第一项鉴于条款中增加以下文字3:“鉴于,债务人已在本院根据《美国法典》第11编(U.S.C. §§ 101-1532,以下简称《破产法》)第11章提交自愿申请(由该申请启动的案件,以下简称‘第11章案件’);且在本院以及其他法院、审裁机构或司法机关(包括外国司法管辖区)前,存在或可能存在根据《破产法》产生或在第11章案件中产生、因其产生或与其有关的司法或其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调查、有争议事项、对抗程序以及其他争议和诉讼(各称为一项‘争议’,统称为‘争议’);”
— 保护令第1段修订为如下内容:“本命令管辖与本第11章案件及本院审理的相关争议有关的所有信息和文件的披露或交换,该等披露或交换由任何一方当事人……[。]”
— 保护令第8段修订为如下内容:“对所有证据开示材料之使用和披露的一般限制:所有证据开示材料应由受托人为履行其根据《破产法》和本案任命命令所承担的职责和责任而使用,和/或由其他接收方仅为本院内一项争议或第11章案件之目的而使用,包括外国司法管辖区内的争议;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或在任何其他法庭使用,包括并非争议且与本第11章案件无关的任何其他诉讼或司法程序,或任何商业、竞争、政府、商事或行政目的或职能。”
— 在保护令第10(g)段增加以下文字:“本院、外国法院、审裁机构和/或司法机关,其官员及文书工作人员,在可能因争议或本第11章案件而产生的任何司法程序中;”
3 对保护令的修订以粗体和下划线标明。
在保护令附件 A(P.O. 声明)第 4 段中增加以下文字:“本人特此证明并同意[……]。本人进一步证明,本人不会将指定材料用于第 11 章案件或与第 11 章案件有关的争议以外的任何目的,且不会为第 11 章案件或与第 11 章案件有关的争议以外的任何目的披露或促使披露指定材料,亦不会向本命令未明确允许接收指定材料的任何人披露或促使披露指定材料,除非外国法律要求披露或促使披露指定材料,但仅限于在作出符合本命令的合理努力以遵守外国法律之后。”
经本命令修改的保护令作为本命令附件 1 随附于此。标明对原于 October 6 作出的保护令所作修改的红线文件作为附件 2 随附于此;并进一步
命令,在本命令所涉信息先前已被(或将被)依据保护令和/或 P.O. 附录指定为机密或高度机密,且可能受《1974 年隐私法》5 U.S.C. § 552a, et al. 约束的范围内,本命令构成有管辖权法院的命令,授权依照 5 U.S.C. § 552a(b)(11) 和 12 C.F.R § 310.10(b),向保护令第 9 段规定的人员披露该等信息;并进一步
命令,动议所请求的救济以及对保护令作出的前述修改和修订,在形式和实质上均适用于 P.O. 附录;如本命令的规定与 P.O. 附录就指定材料的使用(包括由 FDIC-Receiver(定义见 P.O. 附录)提供的证据开示材料或机密记录)存在任何冲突,则以本命令为准;并进一步
命令,受同意令所提供保护的约束,受托人获授权自行决定在提起追回破产财产的诉讼过程中使用和披露特权材料,包括 K Legacy Action(K Legacy 诉讼);并进一步
命令,对受托人特权作出的本项有限放弃(以下简称“有限特权放弃”)明确限于特权材料:具体而言,即适用受托人特权,且包含构成债务人财务事务、资产及欺诈计划基础并与其相关的事实和信息的文件及信息,涉及 Golden Spring (New York) Ltd(纽约金泉有限公司)和 Bravo Luck Limited(博瑞幸运有限公司);并进一步
命令,本有限特权放弃不得视为放弃本命令未明确设想的任何其他受托人特权,无论是在 K Legacy 诉讼中,还是在破产法院或任何其他司法机构、实体或个人面前进行的任何其他诉讼、案件、争议、调查或司法程序中;并进一步
命令,如受托人日后提出特权放弃动议(如有),应以加急方式予以裁决,任何对特权放弃动议的答复必须在七日内提出,任何回复必须在其后两日内提出,法院随后应仅根据书面材料作出裁决,或在其最早方便时就该动议举行听证会;为免生疑义,上述规定不妨碍受托人在事实和情形足以支持该等救济时,向法院申请进一步加急举行关于特权放弃动议的听证会;并进一步
命令,受托人应在外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遵守同意令和保护令;并进一步
命令,本命令的条款和条件应于录入后立即生效并可执行;并进一步
命令,受托人获授权采取实现本命令所授予救济所必需的一切行动,包括申请作出外国保护令(如有);并进一步
命令,法院应保留对因解释或实施本命令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所有事项的管辖权。
Julie A. Manning(朱莉·A·曼宁),美国破产法官
修正后的[拟议]命令:准许第 11 章受托人提出的动议,以(I)进一步修改依据《破产法典》第 105 条和第 107 条及《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 26(C)条于 October 6, 2022 作出的保护令以及保护令的约定附录,及(II)依照关于控制与规则 2004 传票文件和信息相关的律师—当事人特权及工作成果保护的同意令,放弃由受托人控制的债务人某些特权 [ECF NO. 856]
经审议第 11 章受托人提出的动议,以(I)进一步修改依据《美国法典》第 11 编第 105 条和第 107 条及《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 26(c)条于 October 6, 2022 作出的保护令以及保护令的约定附录,及(II)依照关于控制与规则 2004 传票文件和信息相关的律师—当事人特权及工作成果保护的同意令,放弃由受托人控制的债务人某些特权 [ECF No. 856](以下简称“动议”)2,并已证明存在正当理由,且法院已审议对该动议提出的任何及所有异议和其他答复,法院认定动议所请求的救济符合债务人破产财产及其债权人的最佳利益,且本命令所提供的救济经过严格限定以实现前述目的,故法院特此
1 本第 11 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 Ho Wan Kwok(郭文贵)(又名 Guo Wengui、Miles Guo 和 Miles Kwok,以及众多其他别名)(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杰尼维尔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8202)及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杰尼维尔控股公司)。受托人、Genever Holdings LLC 和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 的邮寄地址为 Paul Hastings LLP(普衡律师事务所),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转交 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作为 Ho Wan Kwok 破产财产的受托人(仅为通知和通信之目的)。
2 本命令中使用但未另行定义的首字母大写术语,具有动议中规定的含义。
命令,本法院先前于 October 6, 2022 作出的保护令 [ECF No. 923] 作如下修改:
- 在保护令第一项鉴于条款中增加3以下文字:“鉴于,债务人已根据《美国法典》第 11 编第 11 章,即 U.S.C. §§ 101-1532(以下简称“破产法典”),向本法院提交自愿申请(由该申请启动的案件,以下简称“第 11 章案件”);且在本法院及其他法院、法庭或司法机构(包括外国司法管辖区)前,存在或可能存在依据破产法典产生,或在第 11 章案件中产生、因该案件产生或与该案件有关的司法或其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调查、争议事项、对抗程序以及其他争议和诉讼(各称“争议”,合称“争议”);” - 将保护令第 1 段修订为如下内容:“本命令管辖一方当事人在本法院就本第 11 章案件及相关争议披露或交换的所有信息和文件……[。]” - 将保护令第 8 段修订为如下内容:“对所有证据开示材料的使用和披露的一般限制:所有证据开示材料应由受托人在履行其依据破产法典及本案任命令所承担的职责和责任时,和/或由其他接收方,仅为本法院中争议或第 11 章案件之目的而使用,包括外国司法管辖区内的争议,而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或任何其他审理机构,包括并非争议且与本第 11 章案件无关的任何其他诉讼或司法程序,或任何商业、竞争、政府、商务或行政目的或职能。” - 在保护令第 10(g)段中增加以下文字:“法院、外国法院、法庭和/或司法机构,及其官员和书记员
3 对保护令的修订以粗体和下划线标明。
在可能因争议或本第 11 章案件而产生的任何司法程序中;”
在保护令附件 A(P.O. 声明)第 4 段中增加以下文字:“本人特此证明并同意[……]。本人进一步证明,本人不会将指定材料用于第 11 章案件或与第 11 章案件有关的争议以外的任何目的,且不会为第 11 章案件或与第 11 章案件有关的争议以外的任何目的披露或促使披露指定材料,亦不会向本命令未明确允许接收指定材料的任何人披露或促使披露指定材料,除非外国法律要求披露或促使披露指定材料,但仅限于在作出符合本命令的合理努力以遵守外国法律之后。”
经本命令修改的保护令作为本命令附件 1 随附于此。标明对原于 October 6 作出的保护令所作修改的红线文件作为附件 2 随附于此;并进一步
命令,在本命令所涉信息先前已被(或将被)依据保护令和/或 P.O. 附录指定为机密或高度机密,且可能受《1974 年隐私法》5 U.S.C. § 552a, et al. 约束的范围内,本命令构成有管辖权法院的命令,授权依照 5 U.S.C. § 552a(b)(11) 和 12 C.F.R § 310.10(b),向保护令第 9 段规定的人员披露该等信息;并进一步
命令,动议所请求的救济以及对保护令作出的前述修改和修订,在形式和实质上均适用于 P.O. 附录;如本命令的规定与 P.O. 附录就指定材料的使用(包括由 FDIC-Receiver(定义见 P.O. 附录)提供的证据开示材料或机密记录)存在任何冲突,则以本命令为准;并进一步
命令,受同意令所提供保护的约束,受托人获授权自行决定在提起追回破产财产的诉讼过程中使用和披露特权材料,包括 K Legacy 诉讼;并进一步
命令,对受托人特权作出的本项有限放弃(以下简称“有限特权放弃”)明确限于特权材料:具体而言,即适用受托人特权,且包含构成债务人财务事务、资产及欺诈计划基础并与其相关的事实和信息的文件及信息,涉及 Golden Spring (New York) Ltd 和 Bravo Luck Limited;并进一步
特此命令,本有限特权放弃不构成对本命令未明确设想的任何其他受托人特权的放弃,无论是在K Legacy诉讼中,还是在破产法院或任何其他司法机构、实体或个人面前的任何其他诉讼、案件、争议、调查或司法程序中;并进一步
特此命令,如受托人日后提出特权放弃动议(如有),应予以加速审理,任何对特权放弃动议的答复必须在七日内提交,任何答辩回复必须在其后二日内提交,法院随后应根据书面材料作出裁定,或在其最早可行的时间就该动议举行听证;为免生疑义,上述规定不妨碍受托人在事实和情形足以支持该等救济时,向法院申请进一步加速就特权放弃动议举行听证;并进一步
特此命令,受托人应在外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遵守同意令和保护令;并进一步
特此命令,本命令的条款和条件自登记之日起立即生效并可执行;并进一步
特此命令,受托人获授权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实现本命令所准予的救济,包括申请作出外国保护令(如有);并进一步
特此命令,法院对因解释或执行本命令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所有事项保留管辖权。
Julie A. Manning(朱莉·A·曼宁),美国破产法院法官
订阅 · SUBSCRIBE
这份档案每有新增法庭文件,都会在每周简报里送到你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