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明白,**“九指”是魏丽红**,我按这个身份核对。 **目前没有在833、834中找到“另有1亿美元未收缴,留在魏丽红、夏其东和Kyle Bass手里”的对应表述。** 找到的是几个不同口径的数字,暂时不能相加核账。 | 数字 | 文件实际说什么 | |---|---| | **1亿美元** | 833叙述2020年转入Hayman的原始投资,并称后来亏损约3,000万美元、相关剩余资金经SEC和解返还。这不是“现仍持有1亿美元”的余额说明。 | | **9,500万美元** | 834中,辩方主张部分G Club付款使用HDO/HCN,可能与Himalaya Exchange入款重复计算。这是重复计算异议,不是未收缴资产清单。 | 两份分别是**检方量刑意见和辩方回复**,上述论述不能都当成法院认定。[833,PDF第10—12页](https://nfsc.press/wp-content/uploads/2024/08/833.pdf#page=10)、[834,PDF第11页](https://nfsc.press/wp-content/uploads/2024/08/834.pdf#page=11) **“夏9,000万美元”这一步尤其需要纠正。** 亚利桑那裁定所述,是MOS起诉材料声称 **Maywind和Sara累计收到约4,400万至9,000万美元**,不是法院认定夏其东持有9,000万美元。这还是缺席判决背景下转述的诉状内容。[Dkt.84,第2页](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USCOURTS-azd-2_21-cv-01497/pdf/USCOURTS-azd-2_21-cv-01497-7.pdf#page=2) 因此,**9,000万减去813.6万,再加其他金额,即使接近1亿,也不能证明“对上了”**:前者是所称累计入款,813.6万是后来回收款,Hayman的1亿是另一项原始投资。必须先排除同笔资金在不同账户间转移造成的重叠。 关于Barr、Pompeo,查到的官方资料也需要修正: - Torridon Law由 **William Barr和Ted Ullyot**创办; - Pompeo于 **2025年6月12日加入,身份是Of Counsel**; - 官方资料指向 **Washington, D.C.**,并不支持“Barr和Pompeo在Texas共同创办律所”的说法。[律所创办人说明](https://www.thetorridongroup.com/consulting/news/torridon-law-pllc-announces-major-expansions)、[Pompeo加入公告](https://www.thetorridongroup.com/consulting/news/former-secretary-of-state-and-cia-director-mike-pompeo-joins-torridon-law-and-torridon-group) 我没有查到这家律所与上述回收款之间的代理或资金联系。“深层政府”这一政治判断,也不能代替具体的委托协议、付款记录或案卷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