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截图中对方说“这是检方和长岛的问题”,是在强调:刑事金额怎么算,应追问检方;MOS凭什么收款、收款后如何处理,应追问夏其东及MOS。 这个调查方向合理,但三项问题的责任主体要分开: - 是否计入Farms总额、是否重复计算: 核查检方计算表及底层银行证据。 - 郭是否取得或控制这些钱: 核查检方据以归责于郭的具体证据,不能仅凭钱经过某个实体就下结论。 - 追回款付给谁、依据什么权利领取: 核查MOS、付款实体及相关法院的记录。是否还须向个人投资人分配,要看合同和债权关系。 截图没有增加新证据,但指出了我们应当向哪一方的材料追查。 我此前列这三个问题,是审查方向,不是已经证明检方算错或夏其东侵占。接下来应把 MOS向法院说明收款依据的文件,与检方把同笔资金归入郭责任金额的文件对照;两边若存在实质矛盾,才是能提交给律师评估的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