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局部删节]
[用户 him***] [删节:成员身份] 第三方地院翻不了案 但是在上诉法院 没有规定第三方翻不了案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2. 规则硬伤:联邦上诉规则(FRAP)没有绝对的混合辩护禁止令 在联邦地方法院,《刑事诉讼规则》和各地方地方法院的 Local Rules 通常有极其严厉的条款限制混合辩护。然而: 《联邦上诉程序规则》(FRAP)中,并没有一条像地院那样绝对、一刀切地禁止上诉人或第三方独立提交动议的硬性条款。 二巡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拥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Discretionary Power)。如果二巡大法官看到律师打的 CIPA 隔靴搔痒,而第三方递交的 $23,000 时间戳和 ECF 偷渡证据(即你们的动议)已经把房顶掀翻了,大法官们完全可以**特许(Grant Leave)**接收并审阅你们的文...
[用户 him***] [删节:成员身份] 第三方地院翻不了案 但是在上诉法院 没有规定第三方翻不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