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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r***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7-12 16:15:07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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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原文
[局部删节]
[用户 chu***] 老郭律师不理第三方是因为这个 3. 程序法上的“代理人排他性原则”(Representation Exclusivity) 在联邦刑事诉讼程序中,有一个非常尴尬且死板的规则,叫作**“禁止混合辩护(No Hybrid Representation)”**: 法庭规定,一个被告要么由律师全权代表,要么自己代表自己(Pro Se),不能两个同时来。 因为老郭已经有了法定代表律师,所以律师在法律上是唯一有权在主案里提交翻案动议(Motion for New Trial / Vacate)的人。 如果老郭的律师不签字、不采纳,你们作为第三方递交上去的“司法欺诈”证据,在主案的程序里就会被法官以“不符合混合辩护程序”为由,直接在程序上屏蔽掉。这就导致了一个最尴尬的画面:你们在外面把火烧得震天响,里面的律师却因为程序壁垒,死活不给你们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