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局部删节]
[用户 chu***] 老郭律师不理第三方是因为这个 3. 程序法上的“代理人排他性原则”(Representation Exclusivity) 在联邦刑事诉讼程序中,有一个非常尴尬且死板的规则,叫作**“禁止混合辩护(No Hybrid Representation)”**: 法庭规定,一个被告要么由律师全权代表,要么自己代表自己(Pro Se),不能两个同时来。 因为老郭已经有了法定代表律师,所以律师在法律上是唯一有权在主案里提交翻案动议(Motion for New Trial / Vacate)的人。 如果老郭的律师不签字、不采纳,你们作为第三方递交上去的“司法欺诈”证据,在主案的程序里就会被法官以“不符合混合辩护程序”为由,直接在程序上屏蔽掉。这就导致了一个最尴尬的画面:你们在外面把火烧得震天响,里面的律师却因为程序壁垒,死活不给你们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