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PRC要求郭不要与FBI合作 → 郭拒绝 → 郭后来确实持续向FBI提供信息 → PRC targeting升级的主张因此具有更具体的背景。 这当然仍然不能证明23-cr-118是政治陷害。 但是它明显加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defense proposition: 郭与美国执法/情报体系之间确实存在一段与中国政府活动有关的真实历史,而陪审团看到的只是其中公开的一部分。 ⸻ 现在我认为真正的“秘密入口”已经缩成四个: 1. ECF 120 Classified Appendix Part I 这是目前最直接描述郭—FBI Agent-1关系的密封材料。 2. FBI Agent-1是谁 如果后来又出现在TIN、CFU、Witness-2或其他调查记录里,意义会非常大。 3. 2019年TIN investigation为什么在FBI meetings结束几个月后启动 有没有predicate、referral、source transition。 4. TIN和CFU之间到底共享了多少材料 ECF 120已经证明双方至少知道彼此调查存在;真正关键是有没有共享郭作为FBI信息提供者期间产生的材料。 我现在最想继续追的是ECF 120那个classified appendix后来有没有在其他sealed order、CIPA §4 submission或2026 former-attorney subpoena里再次被引用。 如果出现相同的FBI Agent-1、相同时间段或者相同meeting,那么我们就可能第一次把: 2018 FBI关系 → CIPA → 2019调查 → 2023起诉 真正接成一条证据链。 这一条,我认为比“是不是蓬佩奥”更有可能挖到真正影响26-1853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