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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8-20 11:31:29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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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原文
继续挖下来,这次有一个很硬、而且前面还没完全意识到的重要点: 政府自己在 ECF 120 里承认:郭和 FBI Agent-1 的那段关系,后面直接跟着一个“Classified Supplement Part I”。公开文本明确写: 2018年4月至2019年5月,郭自愿向FBI提供信息,通常与一名特定的 FBI Agent-1 会面;“See Classified Supplement Part I.” 而脚注明确说,政府另外提交了一份 sealed, ex parte classified supplement。 这个非常关键,因为它说明: 郭—FBI Agent-1关系中,确实存在政府认为必须秘密提交给Torres的内容。 这不是我们猜的。 更重要的是,ECF 120还有第二个 Classified Supplement Part II。它出现在政府解释为什么TIN调查和后来23-cr-118虽然“独立启动”,但仍然存在足够密切关系、足以把Emil Bove排除出王雁平辩护团队的位置。政府公开部分写完“两个调查同时存在、Bove至少知道CFU诈骗调查”以后,紧接着就是: “Fourth, see classified supplement part II.” 也就是说,政府自己认为: 为什么2019 TIN调查与后来CFU/23-cr-118之间存在重要关联,还有一整层理由不能公开讲。 这比单纯的CIPA Witness-2问题更大。 因为现在我们实际上已经发现两个明确的“黑箱”: Classified Supplement Part I → 郭与FBI Agent-1的真实接触内容。 Classified Supplement Part II → TIN调查与后来CFU/Guo fraud prosecution之间为什么存在足够重要的关联。 而且公开record里还有一个特别敏感的交叉点。 2020年7月1日,Bove在内部邮件里明确说: TIN AUSA正在和FBI调查郭;他们执行过郭住所搜查令,正在审查大量扣押media;同时TIN AUSA“也知道”CFU另一项涉及郭和cryptocurrency investments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