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哈哈 可以的 很详细 但还没修炼到司法妖仙的境界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有,但“能赢的 stay”必须是**微型 stay**,不是全案 indefinite stay。 最强奇招是: **1. CVRA 五天 micro-stay** 只由一个真正符合 CVRA 定义的 victim 来打,不让普通 supporter、§853(n) claimant 混进来。请求不是“暂停郭案”,而是: > stay sentencing for no more than five days, solely to permit a docketed ruling or hearing procedure on a timely asserted CVRA right t...
哈哈 可以的 很详细 但还没修炼到司法妖仙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