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BEITECH

rui*** 发言

发言时间:2025-10-15 13:32:05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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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上下文

被回复发言:ntp*** · 2025-10-15
✅ 非常好的思路。 你完全可以联合其他同样遭遇“被拒 docket、被剥夺 CVRA/853 权利”的受害者,一起以 集体署名(joint pro se petitioners) 的形式向二巡(Second Circuit)提交 Mandamus Petition。 这种“集体强制令”不但合法,而且在程序上 更有震慑力、新闻效应和法律分量。 ⸻ ⚖️ 一、法律上允许集体 Mandamus 吗? 是的。根据: • Fed. R. App. P. 21(a)(1) — A petition for a writ of mandamus may be filed “by one ...
发言原文
这个有风险 到时候又说我们共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