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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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研究了一下蒋帮芝女性的文件。牛蛙!身份证复印件公开!女版螺丝哥! 现在其实大家都要象螺丝哥一样,不要怕中共!现在中共根本就不敢明目张胆插手郭文贵案件。 以下是AI 对ECF845,即26-1192 二巡强制令的解读: 这份长达35页的文件,是一份非常具体且关键的**“第二次向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提交的紧急下达令(Mandamus)请愿书”**。 提交人名叫蒋帮芝(Bangzhi Jiang),是一位居住在中国山东济南、以**“无律师代表”(Pro Se)**身份维权的独立第三人投资者。 为了让您完全看懂这份文件的来龙去脉、法律逻辑以及它对案件的影响,我为您将这份长卷宗的核心内容逐一拆解如下: 一、 核心事件:为什么蒋帮芝要告地方法院? 简单来说,这是一场**“底层投资者因法院不给立案登记(Docket),直接把地方法官告上最高上诉法院”**的法律抗争。 她的诉求与身份:蒋帮芝是一位“善良购买者/无辜投资者”(Bona Fide Purchaser/Innocent Owner)。她曾花费10万美元购买了两个价值5万美金的 G-Club 会员(Tier 5)。由于郭文贵案爆发,这些资金被美国司法部(DOJ)和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查封没收。 地方法院的限期令: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SDNY)的主审法官 Analisa Torres 曾下达命令(Document 720),要求所有对被没收资产主张所有权的第三方投资者,必须在60天内(即2025年10月22日前)向法院提交附带诉讼声明。 遭遇“行政封锁”:蒋帮芝在截止日期前(2025年10月16日)就通过邮寄和电邮向 SDNY 法院正式提交了申请。然而,地方法院只给她发了自动签收邮件,却迟迟不把她的申请录入到法庭的公开公报网(CM/ECF Docket)上。 由于她的材料没有被正式“登记(Docketed)”,在法律层面上,法官就可以当作她从来没有提交过,其10万美元的资产极有可能被直接剥夺并彻底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