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照你这么说,分配了hcn套现的,都算拿回了投资款!不知道法律规定的会是什么算法。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那些去Luc那作債權人登記的,比如那[删节:成员身份]也登記了過億美元,他們就是來搶錢的。受害者合理要求他們必須出示當初的匯款憑證,拿不出過億的匯款記錄,就是詐騙! 他們當初登記時,Luc有責任要求他們出示匯款憑證,如果沒有,那麼就是虛假陳述,Luc與債權人合謀欺詐! 還有多少人已經出金拿回了投資款,他們的所謂損失是否應該減去? Luc那兒有多少這樣的個案呢?法庭應該保護真正的受害者的權益。
照你这么说,分配了hcn套现的,都算拿回了投资款!不知道法律规定的会是什么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