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企业”控制权的法律界定(Operation or Management Test) 这是最硬的门槛。最高法院(如 Reves v. Ernst & Young 案)设定了标准:被告必须参与了企业的“经营或管理”。 如果总经理能够证明他确实不知道下属在做什么,或者该业务部门在公司架构内是完全独立运作的,他就有机会通过“不知情抗辩(Lack of Knowledge/Willful Blindness defense)”推翻 RICO 控罪。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企业”控制权的法律界定(Operation or Management Test) 这是最硬的门槛。最高法院(如 Reves v. Ernst & Young 案)设定了标准:被告必须参与了企业的“经营或管理”。 如果总经理能够证明他确实不知道下属在做什么,或者该业务部门在公司架构内是完全独立运作的,他就有机会通过“不知情抗辩(Lack of Knowledge/Willful Blindness defense)”推翻 RICO 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