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必须证明“犯罪模式”的参与(Pattern of Racketeering) RICO 不只是针对单一诈骗,它要求证明存在一个长期的犯罪模式。检方必须证明: 总经理不仅仅是“疏于监管”: 仅仅是管理失当或对下属的欺诈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通常不足以定性为 RICO。检方必须证明总经理是该犯罪模式的设计者或主动推动者。 持续的意图(Scienter): 总经理必须展现出明知故犯的主观恶意。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必须证明“犯罪模式”的参与(Pattern of Racketeering) RICO 不只是针对单一诈骗,它要求证明存在一个长期的犯罪模式。检方必须证明: 总经理不仅仅是“疏于监管”: 仅仅是管理失当或对下属的欺诈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通常不足以定性为 RICO。检方必须证明总经理是该犯罪模式的设计者或主动推动者。 持续的意图(Scienter): 总经理必须展现出明知故犯的主观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