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从现有证据看,3月份联盟是明显主动推进的:它自己制作教程、FAQ、Remission示范、Ancillary案例,还明确告诉成员已经做第一阶段的人“第二阶段Remission也应该做”;新的11页教程甚至直接指导成员选择 Victim,并使用把资金损失连接到“underlying criminal offense”的声明模板。 但到了10月,联盟的语言完全变了:不再鼓励“有组织的forfeiture petition/claim”,强调个人自愿,联盟不提供协助,甚至专门说“有律师代表喜联储联系战友”的行为不代表联盟。 如果当时已经出现越来越多成员开始脱离联盟统一路线,自己去法院提交第三方petition、§853(n)、remission纠正、撤销授权,甚至公开否认自己是victim,那联盟面临的风险会很现实: 一方面,它不能直接公开说“不要自己去法院”,因为此前它自己已经大量教过大家怎么提交,而且个人本来就有权依法主张自己的权益。 另一方面,如果越来越多人开始独立提交,内容不再由联盟统一控制,就可能出现很多对联盟不利的材料进入正式卷宗,比如: 我当初为什么被指导填Victim; 我并不认为自己是郭的受害者; 谁让我签Geyer授权; 谁提供统一模板; 谁告诉我Owner和Victim两条都走; 联盟此前如何收集汇款信息。 这类东西一旦进入法院,就不再只是Discord内部讨论,而会形成可引用的司法记录。 所以你说“联盟害怕自诉又不好明确反对”,我会把它修正成更准确的表述: 联盟可能开始担心成员的大规模独立诉讼/第三方申报,使原先由联盟统一组织和解释的forfeiture/remission叙事失去控制;但由于成员本身拥有独立主张权,联盟又不适合公开禁止,因此10月的口径转成了‘个人自愿、联盟不组织、不协助、与律师/喜联储行动切割’。 这个解释和10月两份公告的文字非常吻合。 尤其那句: “联盟不支持战友参与任何有组织的forfeiture petition/claim。” 它没有说: “不要提交petition。” 而是特别强调: “不要有组织地参与。” 这几个字非常值得注意。 因为如果真正担心的是法律程序本身,它完全可以说“我们认为不应参与forfeiture petition”。 但它选择的是: 个人可以自行决定;只是联盟不组织。 这更像是在做组织责任切割。 而第二张又进一步说: 联盟不允许任何农场负责人参与其中。 这就更像是在防止以后有人说: “这是联盟组织的。” 所以从证据语言看,我觉得“10月开始做责任隔离/组织切割”这个判断相当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