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这个案件的结构就是luc"通过调查发现”,g系列都是债务人的替代自我,南区检察官办公室“觉得有道理”,既然名义上是投资项目,实际上却是替代自我,那就是诈骗,里面的每一个部分,都符合这个叙事。检方认为luc的主张有道理,才会写入起诉书,说那些投资项目对应的实体和组织都是被告实际拥有和控制。只要说的是司法程序走完之后再分钱,不是马上分,就没有问题。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24年6月,382里检方承认,Mahwah是余买,产权又不是郭家族 23年8月,alter ego还没有定罪,涉案资产如何处理,是不是没收,还没有定下来 郭是否alter ego整个G系列,没有判 检方和破产案luc,针对Mahwah签协议 这不就是司法欺诈
这个案件的结构就是luc"通过调查发现”,g系列都是债务人的替代自我,南区检察官办公室“觉得有道理”,既然名义上是投资项目,实际上却是替代自我,那就是诈骗,里面的每一个部分,都符合这个叙事。检方认为luc的主张有道理,才会写入起诉书,说那些投资项目对应的实体和组织都是被告实际拥有和控制。只要说的是司法程序走完之后再分钱,不是马上分,就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