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检方自己的证人已经在庭审中把退款、资金控制、Maywind和Farm内部追款的事实说出来了。辩护律师却没有把这些事实组织起来,在Dkt. 383这个决定共谋者陈述能否被采纳的关键节点上,正面挑战检方对这些人的身份和关系的描述。 我重新对照了Dkt. 383、Dkt. 388和Minran Wu的庭审记录。这里确实有一个值得认真追究的遗漏。 一、最关键的事实:这些信息在Dkt. 383之前已经出现在庭审中日期 庭审或文件 已经出现的事实 6月5日 Ya Li庭审证词 SEC退款后的再投资安排,以及郭对资金的控制 6月13日 Minran Wu庭审证词 Maywind接收Phoenix Farm贷款资金;Farm Loan退款过程 6月26日 Wei Chen庭审证词 SEC Fair Fund退款后的再投资安排 6月28日 检方Dkt. 382 请求认定多名人员为共谋者或代理人 6月29日 辩方Dkt. 383 反对共谋者陈述及代理人陈述的准入 7月1日 托雷斯Dkt. 388 批准相关共谋者陈述Minran Wu的庭审记录尤其值得注意。 她明确作证: * Maywind Trading LLC是Phoenix Farm接收贷款项目资金的账户或实体之一; * 相关表格记录了转入或经Farm负责人确认转入Maywind的资金,总额约3,987万美元; * MOS Farm与Phoenix Farm之间存在针对贷款项目文件的诉讼; * 她在2022年9月要求退还Farm Loan资金,随后由夏启东联系她、要求签署退款协议,最后通过支票退款。 这些不是第三方后来提供的材料,而是检方自己在庭审中引入的证据。 二、Dkt. 383最值得质疑的地方 我核对了Dkt. 383全文。 它确实挑战了夏启东、Sara Wei、张永兵等人的共谋关系和代理关系。 例如,辩方指出: * 郭选择这些人担任Farm负责人,不等于郭实际控制他们; * Ya Li曾多次不执行郭的指示; * David Dai曾在郭不知情的情况下自行拿钱; * 郭与Sara Wei之间曾经发生决裂; * 检方没有充分证明每个人的具体代理范围。 这些论点本身并非没有价值。 但我检查到一个非常具体的缺口:Dkt. 383全文没有提到Maywind,也没有提到refund。 这意味着辩方虽然挑战了Farm领导人的身份,却没有在这份关键文件中把庭审已经出现的资金追讨和退款事实纳入论证。 三、为什么这个遗漏尤其重要? 看托雷斯Dkt. 388的推理。 法院认为夏启东、Sara Wei、张永兵等人属于Farm相关共谋,依据包括: * 夏启东领导MOS Farm; * Sara Wei领导Phoenix Farm; * 张永兵担任MOS Farm法律组负责人; * 郭选择这些人担任Farm领导; * 这些人执行郭的指示; * 夏启东执行Farm Loan协议; * Sara Wei促进GTV投资; * 张永兵参与相关法律行动。 法院最终认定检方达到了优势证据标准。 但是,假设辩方在Dkt. 383中加入了以下论证: 第一,资金关系。 检方证人已经承认Maywind接收Phoenix Farm贷款资金,且有具体金额统计。 第二,独立法律关系。 庭审证据已经显示MOS Farm与Phoenix Farm之间存在针对贷款项目的民事诉讼。 第三,实际退款行为。 检方证人已经说明,夏启东亲自联系投资者、要求签署退款协议并安排支票退款。 第四,角色问题。 检方一方面把夏启东、Sara Wei等人描述为郭的共谋者,另一方面又有证据显示这些人之间存在独立的资金追讨、诉讼和退款关系。 这就迫使法院更仔细地区分: * 谁在代表郭执行犯罪计划? * 谁在代表Farm处理资金? * 谁在处理投资者退款? * 具体陈述究竟是在推进哪一个关系中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