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局部删节]
[用户 beg***] 律师完了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这不是说他们一定不是共谋者,而是说检方不能仅凭Farm职务和组织关系,就不加区分地解释他们的所有行为和陈述。 四、我认为律师真正错过了什么 我会把这个问题分成两个层次。 第一层:证据准入阶段的遗漏 Dkt. 383本来就是针对Rule 801(d)(2)(E)的Geaney审查。 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时点,因为法院要判断: 1. 是否存在共谋; 2. 郭与具体陈述人是否属于共谋成员; 3. 相关陈述是否在共谋期间并为了推进共谋而作出。 辩方已经知道这些人的身份和关系存在争议,也已经在庭审中获得了Maywind、Farm追款和退款方面的证据。 却没有把两者结合起来。 第二层: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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