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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7*** 发言

发言时间:2025-10-25 00:08:59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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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上下文

被回复发言:an7*** · 2025-10-23
你別疑神疑鬼的,人家Geyer一直在為喜交所客戶做事,反對政府沒收,並且他知道這些財務損失全是政府沒收造成的,根本就不是本案所謂的欺詐;而Gavenman代表數字銀行項目要求剝離資產,723-750之間的那些攻擊Gavenman的都是胡扯,跟你們一點關係都沒有好嘛?數字銀行投資項目根本就是一個非常獨立、合規的數字銀行收購的私募項目,起點10萬,一共就是200左右投資人,帳務清晰,不存在電匯欺詐和挪用,也跟王雁平一點關係都沒有,她沒有參與管理和轉帳;這個項目也沒有跟其他G系列混同帳務,是個最清晰的項目,政府根本就沒有理由沒收該項目資產,這些自訴人反Gavenman真是搞笑,跟這些人八竿子打不著好...
发言原文
我這段留言是Gavenman最新文件之前發的,跟Gavenman的意思一致,數字銀行項目是獨立的,王燕平根本就沒參與,她簽署初步沒收令當然不能把數字銀行沒收。 另外就是數字銀行只與將近200包括公司在內的投資人有關,其他人上去反對Gavenman不是胡扯嗎? 之前說過剝離喜交所客戶資產意義重大,第一步客戶資產剝離、喜交所恢復;第二部喜交所的罪名被推翻;第三步,受害人敘事被推翻。 數字銀行項目更容易,因為沒有直接涉及罪名,這裡同樣是本案反轉的切入點。 再次說明:請大家自己驗證Geyer和Gavenman的代理行為是否忠實代表了客戶,不要人云亦云,更不要相信語焉不詳的模糊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