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所以,379是个人给法官写信,不算违法?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2. 为什么法官会提到“违法”? 在联邦法院,法官非常反感任何试图在正式庭审程序之外“影响判决”的行为。法官可能认为: 组织化施压: 如果这些有利信件看起来是有人组织的(例如成百上千封格式类似的信),法官会认为这是在试图通过舆论或群体压力胁迫法官,而不是提供证据。 看来有组织的写信,法官这么说就变得合理。那些灭共演员诈骗犯就是故意这么做,来污染自发写支持信的人,实际上也达到了污染后面的自诉的效果。
所以,379是个人给法官写信,不算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