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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7-20 15:54:38

这里汇集爆料革命参与者围绕郭文贵案的持续讨论,包括长期深度参与者及自述投入真金白银的投资者。他们分享亲历过程、资金投入与后续遭遇,并结合案卷展开追问、核对和观点交锋。这些来自事件内部的经验与细节,为理解事件经过和投资者处境提供了外部报道之外的重要视角。请结合具体发言判断其经历与依据,引用时保留发言者、时间和上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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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原文
[局部删节]
我们要盯着郭的上诉律师看,他们会不会把一审法庭的不公都提出来 ,如果上诉律师不给力,我们要怎么样应对 [删节:隐私信息] 这份法律文书(动议书)极其清晰地揭示了该案辩方在面对检方时所处的极度不平等地位。你提供的这段文字是辩方律师向法官提出的“严正抗议”。 这种“突袭”式的证据提供方式,实际上是在通过技术性手段架空辩方的宪法权利。我们可以从法律专业的角度来分析检方这种操作的本质及其后果: 1. 检方的这种“操作”是违规的吗? 从法律程序上看,检方的行为触碰了多个红线: 破坏了“正当程序”(Due Process):检方不仅仅是“胜负导向”,在刑事诉讼中,检方还负有“寻求正义”(Seeking Justice)的义务。如果检方故意通过延迟披露证据(Discovery)来导致辩方无法进行有效的交叉质询,这被视为“诉讼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