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破产案 · 庭审笔录 · ECF #1978 · 中文译文

元数据

当事人
郭文贵 (Guo Wengui / Miles Guo / Ho Wan Kwok)
法院
CTB
案号
22-50073
ECF #
1978
类型
TRANSCRIPT
立案日
2023-07-05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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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DISTRICT OF CONNECTICUT BRIDGEPORT DIVISION(美国康涅狄格区联邦破产法院布里奇波特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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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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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名 WENGUI GUO(郭文贵) 又名 MILES G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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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WAN KWOK(郭文贵) 案号 22-50073 (J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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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 涉及:ECF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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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受托人对第11章受托人关于根据纽约州转让程序与HCHK实体达成和解的动议的有限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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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on 2(第二区)United States Trustee(美国联邦受托人)William K. Harrington(威廉·K·哈灵顿,以下简称“美国联邦受托人”),对Chapter 11 Trustee(第11章受托人)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以下简称“受托人”)提起的请求批准与 HCHK Entities(HCHK实体)[1] 达成和解协议(以下简称“《和解协议》”)的动议(ECF 1936)(以下简称“《和解动议》”)提交本有限异议。如本文所述,美国联邦受托人对《和解协议》中拟议的保护某些非债务人第三方的引导禁令及免责条款提出异议,具体为受让人 Brian Hofmeister(布莱恩·霍夫迈斯特)及其聘请的各类专业人士,因为受保护方并非第11章破产财产的信义受托人,且不符合Second Circuit(第二巡回上诉法院)近期判例 In re Purdue Pharma, L.P., 2023 WL 3700458, *68 (2nd Cir. May 30, 2023) 所规定的必要标准。美国联邦受托人亦认为,受托人根据《和解动议》及拟议《和解协议》对某些资金的使用应当予以修改,以增加透明度并施加合理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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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该术语定义于 ECF 1963 脚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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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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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3年6月23日,受托人提交了《和解动议》,请求批准与HCHK实体及特定个人达成的和解协议。ECF 1963。该《和解动议》亦已提交于名为 Despins v. HCHK Technologies, Inc., et al, Adv. Proc. 23-5013(以下简称“对抗性诉讼”)的待决对抗性诉讼中,见 ECF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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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和解动议》阐明了与HCHK实体及受让人布莱恩·霍夫迈斯特及其聘请的各类专业人士(统称为“受让人”)之间有限争议的解决方式。《和解动议》描述了一个具有特定里程碑及结果的三阶段程序,并说明了将在本第11章案件以及涉及HCHK实体与受让人的纽约州待决转让程序中采取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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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相关要点中,《和解动议》请求本法院以以下形式批准对受让人的保护:(a) 引导禁令(见拟议裁定第13段)以及 (b) 免责条款(见拟议裁定第14段),两项均在受托人于对抗性诉讼中获得终局性动议胜诉时生效。如《和解动议》第21段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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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协议》的关键条款包括:(1) 一项禁令(以下简称“《引导禁令》”),据此,在本法院作出有利于受托人的终局性裁决的情况下,HCHK实体的所有债权人和/或股权持有人将被禁止、受禁制并不准针对受让人提起、起诉或主张任何请求、权利主张或诉由,包括但不限于分摊或弥偿请求权(无论何种称谓),并具体排除就与《和解协议》或拟议裁定相关的任何事项针对受让人提出的任何主张,除非通过向本法院提交的适当诉状提出;以及 (2) 免除受让人对任何个人或实体就因以下事项采取或未采取的任何行为所承担的任何责任:(a) 转让程序;(b) 本对抗性诉讼;(c) 《和解协议》;以及 (d) 拟定、谈判、准备、分发、实施或完成本动议及拟议裁定(违反本动议或拟议裁定实施的行为除外),或与转让程序、本对抗性诉讼、《和解协议》、本动议及拟议裁定相关的善意制定或订立的任何合同、文书、免责文件、协议或文件,或采取或未采取的任何其他行为;但前提是,前述规定不影响任何个人或实体在最终命令认定该等行为或不作为构成欺诈、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的范围内由此产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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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和解动议》第18段和拟议裁定第9段所寻求的其他相关救济为:受托人使用某些资金支付与HCHK实体清算有关的费用,而无需事先获得法院批准并向法院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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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 (a) 引导禁令及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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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受托人对《和解协议》中的引导禁令及免责条款提出异议,因为它们在实质上等同于不恰当的、非自愿的非债务人第三方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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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债务人针对其他非债务人所持主张的免责是“一项应谨慎使用的剧烈措施”,且“仅在极少数案件中才属正当”。In re Metromedia, 416 F.3d 136, 142- 43 (2d Cir. 2005)(内部引证略)。此外,第二巡回上诉法院近期就非债务人第三方免责作出的判决 In re Purdue Pharma, L.P., 2023 WL 3700458, *68 (2nd Cir. May 30, 2023),对法院审理《和解协议》具有指导意义。根据 Purdue Pharma 案,鉴于存在滥用可能,第三方免责必须在衡平法背景下施加,且法院在评估非债务人免责时应格外审慎。出处同上,第 *79 页。在评估免责时,法院必须考量以下七项因素,以确定非自愿非债务人免责是否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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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债务人与获得免责的第三方之间是否存在利益同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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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针对债务人与非债务人的主张在事实上和法律上是否相互交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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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免责的范围是否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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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该免责对重整是否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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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非债务人是否为重整贡献了巨额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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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受影响的债权人是否以压倒性多数投票支持该计划?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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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该计划是否为受禁制的主张提供了公平的清偿? 出处同上,第 **78 及 7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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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巡回上诉法院要求“对每一项因素进行考量”,但同时也警告称“甚至可能存在所有因素均具备、但在重整计划中纳入第三方免责仍不应获得批准的情形”。出处同上,第 *79 页。第二巡回上诉法院还要求破产法院“就每一项因素提供具体而详尽的调查认定支持”。出处同上。在审议《和解协议》时,法院必须遵循第二巡回上诉法院的指引。就目前的表述形式而言,《和解动议》和拟议裁定为并非本第11章破产财产信义受托人的非债务人第三方提供了保护。这些保护是不允许的,因为它们不符合 Purdue 案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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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即便第三方的引导禁令及免责能够满足 Purdue 案的考量因素,根据 Stern v. Marshall, 564 U.S. 462 (2011) 案,批准引导禁令及免责条款属于非核心程序,本法院缺乏宪法授权对《和解协议》的引导禁令及免责条款作出最终批准。因此,即使本法院批准《和解协议》中的引导禁令及/或免责条款,其裁决也仅构成供District Court(地方法院)进行全面实质审查(de novo review)的事实认定及法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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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缺乏监督使用和解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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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议裁定第9段规定受托人可使用某些资金支付与HCHK实体清算有关的费用,而无需事先获得法院批准并向法院披露。资金的使用应当保持透明并受到合理保障措施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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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受托人请求责令受托人按月提交一份费用清单。此外,对于超过 $25,000.00 的任何费用,应要求受托人提前三天向美国联邦受托人和Official Committee of Unsecured Creditors(无担保债权人官方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发出通知,以便为美国联邦受托人和/或委员会提供提出意见的机会,并在必要时向法院提出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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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基于前述理由,美国联邦受托人反对按目前形式批准《和解动议》及《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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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年7月5日 谨此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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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涅狄格州纽黑文 WILLIAM K. HARRINGTON(威廉·K·哈灵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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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区美国联邦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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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人:/s/ Holley L. Claiborn Holley L. Claiborn(霍莉·L·克莱伯恩) 出庭律师 美国联邦受托人办公室 Giaimo Federal Building, Room 302 150 Court Street New Haven, CT 06510 Holley.L.Claiborn@usdoj.gov 联邦律师执业证号:ct17216(康涅狄格州) (203) 773-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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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22-50073 Doc 1978 Filed 07/05/23 Entered 07/05/23 16:59:08 Page 6 of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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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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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签人特此证明,前述文件已通过法院的 CM/ECF 归档系统送达至所有出庭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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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人:/s/ Holley L. Claiborn Holley L. Claiborn(霍莉·L·克莱伯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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