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破产案 · ECF #3370 · 中文译文
元数据
- 当事人
- 郭文贵 (Guo Wengui / Miles Guo / Ho Wan Kwok)
- 法院
- CTB
- 案号
- 22-50073
- ECF #
- 3370
- 类型
- UNKNOWN
全文
美国破产法院康涅狄格州联邦地区布里奇波特分院
----------------------------------------------------------- x
关于: : :
1 : :
债务人。 : :
LUC A. DESPINS(Luc A. Despins),第11章受托人, x : :
: 原告, : 诉 :
TAURUS FUND LLC(Taurus Fund有限责任公司)、
TAURUS MANAGEMENT LLC(Taurus Management有限责任公司),作为 TAURUS FUND LLC的受托人, :
被告。
第11章受托人就被告第四次修订的关于初步禁令的答复所作的答复,以及根据《破产法》第363(b)条和第105(a)条提出的紧急动议,请求批准为维护MAHWAH宅邸提供破产财团资金
Luc A. Despins,以获任命管理Ho Wan Kwok(以下简称“债务人”)第11章案件的第11章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身份,谨此(i)答复由Lazare Potter Giacovas & Moyle LLP(以下简称“被告代理律师”)提交的《被告第四次修订的关于初步禁令的答复》[ECF No. 109](以下简称“答复”)(本答复以下简称“本答复”);
1 这些第11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Ho Wan Kwok(亦称Guo Wengui、Miles Guo及Miles Kwok,以及众多其他别名)(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8202)以及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受托人及Genever债务人的邮寄地址为:Paul Hastings LLP, 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收件人为Luc A. Despins,作为Ho Wan Kwok破产财团的受托人(仅用于通知和通信)。
该律师系被告Taurus Fund LLC(以下简称“Taurus Fund”)、Scott Barnett(以Taurus Fund LLC受托人身份,以下简称“Barnett先生”)以及Taurus Management LLC(以Taurus Fund LLC受托人身份,以下简称“Taurus Management”,与Taurus Fund合称“公司被告”,公司被告与Barnett先生合称“被告”)的代理律师;并且(ii)根据《美国法典》第11编(以下简称“破产法”)第363(b)条和第105(a)条提出紧急动议(以下简称“本动议”),请求作出裁定,批准受托人支付为保全和维护Mahwah宅邸所必需的费用。如本文所述,被告代理律师就未遵守初步禁令裁定所提出的理由,与Taurus Fund代表向安保服务方所作的陈述以及政府扣押债务人资产的时间不一致。除本答复及本动议外,受托人陈述如下:
背景:
1. 2024年7月28日星期日晚间,Taurus Fund的一名代表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安保服务方的经理,错误地声称,由于债务人刑事审判后的裁决,“Mahwah宅邸属于政府”,并进一步声称,“自2024年7月29日起,安保服务费用不再能够支付。”[2] 此举违反了法院《部分准许初步禁令动议的决定备忘录及裁定》[ECF No. 47](经《准许修改初步禁令的紧急动议的裁定》[ECF No. 58]修改,以下简称“初步禁令裁定”);该裁定尤其要求被告聘用安保服务方(初步禁令裁定第24页)。[3] 该电子邮件中未提及Taurus Fund缺乏支付这些费用的资金。
2 该电子邮件的真实准确副本作为证物1随附于此。
3 本文中未明确定义的所有首字母大写术语,均采用初步禁令裁定中规定的定义。
2. 如在2024年7月30日举行的一次状态会议上所讨论,受托人已保证支付安保服务及Mahwah宅邸的其他必要费用,以便在受托人与法院处理被告违反初步禁令裁定的事项期间保全该资产的价值。在该状态会议之后,被告代理律师未对Taurus Fund代表发送的电子邮件作出任何解释,也无法保证被告今后将为Mahwah宅邸的安保服务或其他费用(包括房地产税)提供资金,法院命令:
[A]t or before 5:00 p.m. on August 1, 2024,被告应在本对抗程序的案卷中提交一份声明,说明被告是否将继续遵守本对抗程序中已作出的现有命令,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被告应付且欠付Hawk Eye Security的全部费用,以及所有应付且欠付的房地产税,包括于2024年8月1日应付且欠付的费用和税款。该声明应包括有权决定被告是否将继续遵守本对抗程序中已作出的现有命令并支付被告全部费用的个人之姓名、住宅及营业地址和职务。
案卷录入命令 [ECF No. 108](2024年7月30日)(以下简称“披露命令”)。
3. 8月1日,被告代理律师提交了答复,其中称被告(即Taurus Fund)将不支付Mahwah宅邸的安保服务或房地产税,因为Taurus Fund据称没有资金作出该等支付。(答复第3页。)答复试图将此归咎于美国司法部(以下简称“政府”)对资产的扣押。(见同上第2页(主张Taurus Fund的两个关联方,即Hamilton Taurus Fund SP和G Club International Ltd. BVI(以下简称“G-Club International”),其资产已被政府冻结)。)但正如政府针对债务人的替代起诉书所明确显示,政府对现金的扣押主要发生在2022年9月和10月,最迟发生于2023年3月——远早于2023年8月作出的初步禁令裁定以及随后一年中一直进行的
安保服务及其他费用的资金提供。[4] 因此,政府的扣押看来并非被告停止按初步禁令裁定要求为安保服务提供资金的真正原因。
4. 此外,答复未披露有权决定Taurus Fund作出或不作出何种付款(或以其他方式对该实体行使管理权)的个人负责人身份。答复反而声称,“不存在与被告有关联且有权决定‘被告是否’将继续遵守本对抗程序中已作出的现有命令并支付被告全部费用的个人。”然而,答复确认Ridwan Mamode Saib[5]据称是Hamilton Taurus Fund SP的董事;被告代理律师称其位于开曼群岛。(同上第2页。)
受托人的答复:
5. 被告代理律师的答复含糊其辞、不完整且不符合法院披露命令,因为其未能可信地解释为何被告不再遵守初步禁令裁定,并且未确定任何有权代表被告作出决定的个人。法院应作出进一步命令以执行初步禁令裁定和披露命令,并授权受托人减轻被告行为对债务人第11章破产财团(以下简称“破产财团”)债权人构成的迫在眉睫的损害。
4 替代起诉书的真实准确副本[S.D.N.Y. case no. 23-cr-118 ECF No. 307]作为证物2随附于此。政府对G-Club International现金账户的扣押载于第42页,对“Hamilton”实体各账户的扣押载于第41至44页。
5 首先,这不符合披露命令;该命令要求Taurus Fund确定其具有决策权的负责人,而非其某一关联方的董事。其次,且不足为奇的是,Saib先生与债务人及本第11章案件还存在其他关联。例如,除其他事项外,英国公司记录显示,Saib先生于2021年11月17日至2023年6月20日期间担任Macaron Limited的董事。[http][and-update.company-information.service.gov.uk/company/12986163/filing-history] 在此期间,Macaron Limited属于为债务人的律师费提供资金的实体之一。见《修订后的报酬披露》[Adv. Proc. No. 22-05032 ECF No. 195](2023年3月22日)。
6. 第一,应要求被告具体确定,自法院作出初步禁令裁定以来约一年期间内,其用于支付Mahwah宅邸安保服务及其他费用的任何及所有资金来源,并向受托人提供证明该等确定的文件。受托人和法院必须了解该等资金来源,以评估资金是否确已枯竭,抑或如情势强烈表明,Taurus Fund只是决定停止付款,因为Mahwah宅邸的真正所有人(债务人)最近被判犯有九项重罪,面临长期监禁,因而已放弃收回该资产的希望。[6] 如同受托人所怀疑的,Taurus Fund仍可继续为该等费用提供资金但只是选择不这样做,则受托人拟就该被告故意违反初步禁令裁定而请求作出藐视法庭命令并施加制裁。
7. 第二,根据披露命令,应要求公司被告确定一名有权就Mahwah宅邸及其费用资金问题作出决定的负责人。作为公司实体,Taurus Fund除通过具有必要权限的个人外,不能合法行事。[7] 答复中关于被告无人被授予决定是否遵守法院命令之权限的主张,或者(a)不真实,或者(b)承认被告在整个本诉讼期间一直接受其他个人——最有可能是债务人或其代理人——的指示。公司被告
6 值得注意的是,Taurus Fund代表向安保服务方发送的电子邮件所提及的并非早已发生的政府对现金资产的扣押,而是债务人最近的有罪裁决。
7 Taurus Fund是一家内华达州有限责任公司(“LLC”)。根据内华达州法律,“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权归属于其成员,成员可任命一名或多名经理。”Goergen v. Black Rock Coffee Bar, LLC, No. 3:22-cv-1258-SI, 2023 U.S. Dist. LEXIS 19872, \*23 (D. Ore. Feb. 6, 2023)(援引Nev. Rev. Stat. §§ 86.281, 86.291)。“与所有公司实体一样,该等人员必然须代表有限责任公司行事,因为公司实体通过人行事。”同上(援引Nicholas G. Karambelas, LTD. LIAB. COS.: LAW, PRAC. & FORMS § 9:13 (2021)(“与公司一样,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通过人的行为与商业世界互动,并受商业世界互动”))。
应立即确定有权代表其作出决定的负责人(即自然人),以及能够在伪证罪处罚下证明被告资金来源及其继续遵守初步禁令裁定能力的人员。
8. 最后,受托人必须被授权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减轻被告未遵守 PI 命令所造成的损害。被告切断了 Mahwah Mansion(马瓦庄园)的资金来源,造成了一种严峻局面:尽管 Mahwah Mansion 在技术上仍由 Taurus Fund(Taurus 基金)所有,破产财产仍须承担这一极其昂贵资产的持有成本,包括下个月约 $100,000 的税款和安保服务费用。为尽量减少该等持有成本,并鉴于刑事审判中的证据压倒性地证明债务人购买、拥有并控制 Mahwah Mansion,受托人拟在本对抗程序中加速提出简易判决动议,并将很快为此提出时间安排。
紧急动议:
9. 在本对抗程序解决之前,受托人谨请求法院批准破产财产支付与 Mahwah Mansion 有关的费用,以为债权人保全其价值,包括但不限于安保服务费用及任何房地产税。《破产法》第 363(b) 条规定,法院可批准受托人在正常业务范围之外使用破产财产。法院排期举行听证会审议所请求的救济后,受托人将在对抗程序及第 11 章案件中提交拟议命令。
因此,法院应批准本答复及动议所请求的救济,并给予其他公正且适当的进一步救济。
日期:August 5, 2024 New Haven, Connecticut(康涅狄格州纽黑文)
Douglas S. Skalka(道格拉斯·S·斯卡尔卡)(ct00616) Patrick R. Linsey(帕特里克·R·林赛)(ct29437) NEUBERT, PEPE & MONTEITH, P.C.(纽伯特、佩佩及蒙蒂思律师事务所)
Douglass Barron(道格拉斯·巴伦)(pro hac vice)
Nicholas A. Bassett(尼古拉斯·A·巴塞特)(pro hac 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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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签署人特此证明,于本日,上述文件已在对抗程序及第 11 章案件中以电子方式提交。本次提交的通知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对抗程序及主案中所有可通过法院案件管理/电子案件档案系统(“CM/ECF”)接收电子通知的出庭当事人,并将通过美国邮政发送给所有无法接收电子通知的出庭当事人。
1 本第 11 章案件中的债务人为 Ho Wan Kwok(郭文贵)(又名 Guo Wengui(郭文贵)、Miles Guo(郭文贵)及 Miles Kwok(郭文贵),以及众多其他别名)(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9595)、Genever Holdings LLC(Genever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税务识别号码后四位:8202)及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Genever 控股公司)。受托人及 Genever 债务人的邮寄地址为 Paul Hastings LLP(普衡律师事务所),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转交 Luc A. Despins(卢克·A·德斯平斯),作为 Ho Wan Kwok 破产财产的受托人(仅为通知和通信之目的)。
当事人可通过 CM/ECF 查阅本次提交。
日期:August 5, 2024 New Haven, Connecticut(康涅狄格州纽黑文)
Patrick R. Linsey(帕特里克·R·林赛)(ct29437) NEUBERT, PEPE & MONTEITH, P.C.(纽伯特、佩佩及蒙蒂思律师事务所)
注意:外部电子邮件。点击链接前,请确认您认识发件人。转发邮件开始:发件人:Franco DiPao
发件人:Song, Luyi(宋露易)<luyisong@paulhastings.com></luyisong@paulhastings.com>
发送时间:Monday, August 5, 2024 11:58 AM
注意:外部电子邮件。点击链接前,请确认您认识发件人。
转发邮件开始:
发件人:Franco DiPaolo(弗朗哥·迪保洛)<hawkeyeservices1540@gmail.com>
收件人:“Despins, Luc A.” <lucdespins@paulhastings.com> 主题:[EXT] Re: 紧急:Mahwah Mansion 问题
Luc,您好:
您可以接电话吗?
Luc,您好,您可以接电话吗?谢谢,Franco DiPaolo Hawk Eye Security(鹰眼安保)201. 259. 6 340 于 Sun, Jul 28, 2024 at 8:26 PM,Johnson Qi 写道:亲爱的 Franco,希望您一切安好。关于这座庄园的案件已经
于 Sun, Jul 28, 2024 at 8:26 PM,Johnson Qi <johnsonfalcon7@gmail.com> 写道:
亲爱的 Franco:
希望您一切安好。
关于这座庄园的案件已经作出裁决。
于 July 16, 2024,刑事审判结束。Mahwah Mansion 归政府所有。请参见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纽约南区)美国法院案号 1:23-cr-00118-AT 的 Document 395 中的庭审记录公告。
自该日起,该房产已移交给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Justice Attorney's offic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美国司法部纽约南区检察官办公室)。
该庄园先前的所有人无需再支付任何款项。
律师正在就后续事宜与法院及受托人沟通。
因此,自 July 29, 2024 起,安保服务费用不能再支付。
最后一张发票 07282024 已通过 ACH 电汇支付,并将于星期二到账。请查收。
感谢您的理解!
\\\\\\\\\\\\\\\\\\\\\\\\\\\\\\\\\\\\\\\\\\\\\\\\\\\\\\\\\\\\\\\\\\\\\\\\\\\\\\\\\\\\\\\\\\ 本邮件由一家律师事务所发送,可能包含享有特权或保密的信息。若您误收本传输,请通过回复电子邮件通知发件人,并删除本邮件及任何附件。若您回复本邮件,Paul Hastings 可能收集个人信息,包括您的姓名、企业名称及其他联系信息,以及 IP 地址。有关 Paul Hastings 信息收集、隐私和安全原则的更多信息,请点击此处。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 Privacy@paulhasting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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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ES GUO(郭文贵),又名“Ho Wan Kwok(郭文贵)”,又名“Miles Kwok(郭文贵)”,又名“Guo Wengui(郭文贵)”,又名“Brother Seven(七哥)”,又名“The Principal(主事人)”,又名“Boss(老板)”
KIN MING JE(解建明),又名“William Je(解建明)”,又名“Yu Jianming(于建明)”,以及
YVETTE WANG(王雁平),又名“Yanping(雁平)”,又名“Y”,
被告。
大陪审团指控:
1. 自至少约 2018 年起至至少约 March 2023 止,MILES GUO(郭文贵),又名“Ho Wan Kwok”,又名“Miles Kwok”,又名“Guo Wengui”,又名“Brother Seven”,又名“The Principal”,又名“Boss”,KIN MING JE(解建明),又名“William Je”,又名“Yu Jianming”,以及 YVETTE WANG(王雁平),又名“Yanping”,又名“Y”,即各被告及其他已知和未知人员,共谋诈骗数千名受害人超过约 $1 billion,其中包括位于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的受害人。KWOK、JE、WANG 及其共谋者通过一系列复杂的欺诈性和虚构性企业及投资机会运营 G Enterprise,该等企业及投资机会连接数十个相互关联的实体,使被告及其共谋者得以招揽、洗钱及侵占受害人资金(统称为下文第 3b 段所界定的“G Enterprise”)。
2. 又名“Brother Seven”,又名“The Principal”,又名“Boss”的 GUO,以及 KIN MING JE,又名“William Je”,又名“Yu Jianming”,和 YVETTE WANG,又名“Yanping”YVETTE WANG,又名“Yanping”,又名“Y”,即各被告及其共谋者,利用 GUO 大量的网络曝光度及数十万名网络追随者,通过承诺高额财务回报及其他利益,招揽对各实体和项目的投资。事实上,如 GUO、JE 和 WANG 明知,这些实体是 GUO、JE 和 WANG 创建并用于实施其欺诈、巩固 G Enterprise 及剥削 GUO 追随者的工具。该计划使 GUO、JE 和 WANG 得以使其自身、其家庭成员及其共谋者获利,并资助 GUO 奢靡的生活方式。
3. 为实施其计划,MILES GUO,又名“Ho Wan Kwok”,又名“Miles Kwok”,又名“Guo Wengui”,又名“Brother Seven”,又名“The Principal”,又名“Boss”,KIN MING JE,又名“William Je”,又名“Yu Jianming”,以及 YVETTE WANG,又名“Yanping”,又名“Y”,即各被告及其他已知和未知人员,创建并维持了数个相互关联且相互重叠的实体,即 G Enterprise。G Enterprise 获取欺诈所得,对该等所得进行洗钱,将欺诈所得用于为 GUO 及其家人购买昂贵及奢侈物品、车辆和房产,使用欺诈所得推广 G Enterprise,并使用欺诈所得运营和管理 G Enterprise。
a. 构成 G Enterprise 的相互关联且相互重叠的实体包括:ACA Capital Group Limited、ACA Investment Limited、Freedom Media Ventures
以及其他地点。G Enterprise 从事州际及国际商业活动,且其活动影响州际及国际商业。
4. 为进一步实施其计划,MILES GUO,又名“Ho Wan Kwok”,又名“Miles Kwok”,又名“Guo Wengui”,又名“Brother Seven”,又名“The Principal”,又名“Boss”,KIN MING JE,又名“William Je”,又名“Yu Jianming”,以及 YVETTE WANG,又名“Yanping”,又名“Y”,即各被告及其共谋者,对数亿美元的欺诈所得进行了洗钱。为掩盖资金的非法来源,GUO、JE 和 WANG 将资金转入并通过以至少 80 个不同实体或个人名义持有的约 500 多个账户,或指示将资金转入并通过该等账户,其中包括属于 G Enterprise 的实体。该欺诈计划数亿美元的所得被直接或间接转入位于美国、巴哈马、瑞士及阿拉伯联合酋长国(“UAE”)等地的银行账户,并以 JE 所有或以其他方式控制的实体名义持有,包括 ACA Capital、Hamilton Investment Ltd. 和 Hamilton Opportunity Fund SPC。
5. 又名“Brother Seven”,又名“The Principal”,又名“Boss”的 GUO,以及 KIN MING JE,又名“William Je”,又名“Yu Jianming”,即各被告,将该欺诈计划超过约 $300 million 的所得用于其本人及其家人的利益。例如,GUO 使用以欺诈方式获得的受害人资金购买、出资或融资:一座位于 New Jersey(新泽西州)、约 50,000 平方英尺、价值 $26.5 million 的庄园,供 GUO 及其家人使用;豪华车辆,包括一辆约 $3.5 million 的 Ferrari(法拉利)及一辆为 GUO 的一名近亲属和共谋者(“Relative-1”)定制、价值约 $4.4 million 的 Bugatti(布加迪);一艘价值约 $37 million 的豪华游艇,供 GUO 及其家人使用,并以 GUO 一名近亲属(“Relative-2”)的名义购买;一架价值约 $140,000 的钢琴;两张每张约 $36,000 的床垫;以及对一家高风险对冲基金作出的 $100 million 投资,最终使 Relative-1 受益,等等。JE 方面,除其他事项外,至少将 $10 million 的欺诈所得转入其本人及其配偶的个人银行账户。WANG 方面,除其他事项外,YVETTE WANG,又名“Yanping”,又名“Y”,每年至少获得约 $500,000 的报酬,获赠一套价值约 $1.1 million 的 Manhattan(曼哈顿)公寓,并获承诺可取得价值数百万美元的所谓加密货币。
6. 又名“Brother Seven”、又名“The Principal”、又名“Boss”的被告,以及 KIN MING JE(叶简明),又名“William Je”、又名“Yu Jianming”,和 YVETTE WANG(王雁平),又名“Yanping”、又名“Y”,以及其共同谋划人,多年来一直实施该计划,并至少持续至 2023 年 3 月。他们采取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扩大 G Enterprise(G企业),使其纳入更多实体和个人;不断调整该计划的手段和方法,以规避美国投资者保护、反洗钱及破产法律的执行;以及对提出投诉、要求返还投资资金或批评 G Enterprise 的个别受害人及其他人进行报复。
7. G Enterprise 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a. 使该企业的成员及关联人士获利;
b. 获取受害人的金钱和财产;
c. 隐匿和洗白欺诈所得;
d. 使用欺诈所得购买昂贵和奢侈物品、车辆及财产,以使被告及其共同谋划人受益;以及
e. 提升、增加和维持 G Enterprise、作为 G Enterprise 一部分的实体以及 G Enterprise 成员的地位,包括 MILES GUO(郭文贵),又名“Ho Wan Kwok”、又名“Miles Kwok”、又名“Guo Wengui”、又名“Brother Seven”、又名“The Principal”、又名“Boss”,以招揽更多受害人,并对批评或威胁 G Enterprise 的人施加影响或进行恐吓。
8. G Enterprise 的成员及关联人士实施其事务所采用的手段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a. 通过虚假和欺诈性陈述,使 G Enterprise 积累大量资产;
b. 妨碍并规避执法机关和民事监管机构;
c. 妨碍并无视法院命令;
d. 通过包括 G Enterprise 内部实体之间的资金转移在内的方式隐匿欺诈所得;以及
e. 骚扰、威胁并压制被告 MILES GUO,又名“Ho Wan Kwok”、又名“Miles Kwok”、又名“Guo Wengui”、又名“Brother Seven”、又名“The Principal”、又名“Boss”,以及 G Enterprise 的批评者。
9. MILES GUO,又名“Ho Wan Kwok”、又名“Miles Kwok”、又名“Guo Wengui”、又名“Brother Seven”、又名“The Principal”、又名“Boss”,即被告,是 G Enterprise 的领导人,并指挥 G Enterprise。
a. GUO 是一名流亡的中国商人,于约 2015 年逃往美国,并以约 $67.5 million 购得纽约市一家酒店的一套顶层公寓。至少自约 2017 年起,当时自称为亿万富翁的 GUO 获得了大量线上追随者。GUO 接受了众多媒体采访,并在社交媒体上发帖,声称推动一场反对中国共产党的运动。
b. 约在 2018 年,GUO 创立了两个自称为非营利组织的机构,即 Rule of Law Foundation(法治基金会)和 Rule of Law Society(法治协会)。Rule of Law Society 的网站将 GUO 列为其“创始人、推动者和发言人”。两个组织的网站均展示 GUO 的照片。GUO 利用这些非营利组织积累了与其声称的反对中国共产党的行动立场一致的追随者,而这些追随者也倾向于相信 GUO 关于投资和赚钱机会的陈述。事实上,如 GUO 明知,其本人及他人为推广这些“机会”而提供虚假且具有重大误导性的信息,并欺骗 GUO 的追随者及其他受害人。GUO 指使他人设立并维持多种公司实体,该等实体后来构成由 GUO 负责的 G Enterprise。
10. 在所有相关期间内,被告 KIN MING JE,又名“William Je”、又名“Yu Jianming”,是香港和英国双重国籍公民,主要居住在英国,同时前往美国及其他地方旅行。JE 拥有并经营众多对该计划至关重要的公司和投资工具,并担任 G Enterprise 的财务架构师和关键洗钱人。
11. 在所有相关期间内,被告 YVETTE WANG,又名“Yanping”、又名“Y”,是中国公民,主要居住在纽约州纽约市,并与被告 MILES GUO,又名“Ho Wan Kwok”、又名“Miles Kwok”、又名“Guo Wengui”、又名“Brother Seven”、又名“The Principal”、又名“Boss”,关系密切。尤其是,自至少约 2018 年起,WANG 已为 GUO 及 GUO 的家人工作数年,并担任 GUO 和 G Enterprise 的“幕僚长”。以该身份,WANG 在作为 G Enterprise 组成部分且为本案所述欺诈工具的多种实体中担任职务,并对其行使控制权。例如,WANG 曾担任据称管理 GUO 资金的实体的总裁、财务主管和秘书,并对 G Enterprise 内的其他实体行使控制权,即使其未在该等实体担任任何正式职务或拥有任何正式头衔。
12. Saraca(萨拉卡)是一家总部设在纽约的公司。Relative-1 是其最终受益所有人。
13. 在与本起诉书相关的某些期间内,GTV Media Group, Inc.(GTV媒体集团公司,以下简称“GTV”)是一个总部设在纽约州纽约市、自称以新闻为重点的社交媒体平台。尽管 GUO 在 GTV 未担任任何正式职务或拥有任何正式头衔,GTV 实际上由被告 MILES GUO,又名“Ho Wan Kwok”、又名“Miles Kwok”、又名“Guo Wengui”、又名“Brother Seven”、又名“The Principal”、又名“Boss”,所有并控制。被告 KIN MING JE,又名“William Je”、又名“Yu Jianming”,同样未在 GTV 担任任何正式职务或拥有任何正式头衔,但实际上控制其财务。Saraca 是 GTV 的母公司。被告 YVETTE WANG,又名“Yanping”、又名“Y”,是 GTV 的“执行董事”。
参与招募 Himalaya Exchange(喜马拉雅交易所)人员,并致力于将欺诈所得转移至 Himalaya Exchange。
16. 在约 2020 年 4 月至约 2020 年 6 月期间,被告 MILES GUO,又名“Ho Wan Kwok”、又名“Miles Kwok”、又名“Guo Wengui”、又名“Brother Seven”、又名“The Principal”、又名“Boss”,KIN MING JE,又名“William Je”、又名“Yu Jianming”,以及 YVETTE WANG,又名“Yanping”、又名“Y”,连同其他已知及身份不明人员,通过与 GTV 有关的非法非公开股票发行(以下简称“GTV Private Placement”)欺诈性地获取了超过 $400 million 的受害人资金。GTV Private Placement 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约在 2020 年 4 月 21 日,GUO 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并促使他人发布一段视频,宣布通过非公开配售方式进行未经注册的 GTV 普通股发行。在该视频中,GUO 实质上且部分地说明了 GTV Private Placement 的投资条款,并指示人们如对 GTV Private Placement 有任何疑问,可通过移动通信应用程序与其联系。该视频和 GTV Private Placement 材料——包括书面“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Memorandum”(以下简称“Private Placement Memorandum”或“PPM”)、认购协议及投资程序指引——通过移动通信应用程序、社交媒体和短信,传送给数千名潜在投资者,包括位于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纽约南区)的投资者。
b. PPM 将 GTV 宣传为“首个将公民新闻和社交新闻的力量,与最先进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和实时互动通信相结合的平台”。
c. 根据 PPM 的元数据,JE 是 PPM 的“作者”。PPM 披露了 GTV Private Placement 的条款,并将 GUO 列为 GTV 的“发起人和顾问”。根据 PPM 及其他 GTV 材料,GUO 和 JE 均未在 GTV 担任任何正式管理职务。被告 YVETTE WANG,又名“Yanping”、又名“Y”,在 PPM 中被列为 GTV 的“执行董事”。
d. PPM 还包含以下陈述,实质上且部分地包括但不限于:
i. GTV Private Placement 面向“有兴趣评估向 GTV 投入资本的机会”的投资者;
ii. GTV 计划将通过 GTV Private Placement 募集的所得款项“用于扩展和加强业务”;以及
iii. PPM 包含一张图表,逐项列明通过 GTV Private Placement 募集的款项的“拟议用途”:
e. 在约 2020 年 4 月 20 日至约 2020 年 6 月 2 日期间,价值约 $452 million 的 GTV 普通股被出售给逾 5,500 名位于美国(包括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及国外的投资者。投资者参与 GTV Private Placement,部分基于如下信念:如 PPM 所承诺,其资金将被投资于 GTV,以发展和壮大该业务。
f. 从 GTV Private Placement 投资者处取得的绝大多数所得款项,并未用于发展和壮大 GTV 业务,而是直接存入以 GTV 母公司 Saraca 名义持有的银行账户;Saraca 的受益所有人为 Relative-1。
g. GTV Private Placement 并非依据向 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SEC”)提交的注册声明进行。相反,该发行据称是依据 SEC 规定进行,该等规定允许出售未经注册的证券,但对可向其发行证券的投资者类型以及可招揽其投资的方式施加限制。然而,为规避这些限制,GUO 及其控制下的其他人使用至少一个中介实体,代表不具备单独参与 GTV Private Placement 资格的投资者集合购买 GTV 股票。
h. 约在 2020 年 6 月初,即 GTV Private Placement 结束后仅数日,被告 MILES GUO,又名“Ho Wan Kwok”、又名“Miles Kwok”、又名“Guo Wengui”、又名“Brother Seven”、又名“The Principal”、又名“Boss”,KIN MING JE,又名“William Je”、又名“Yu Jianming”,以及 YVETTE WANG,又名“Yanping”、又名“Y”,连同其共同谋划人,侵占了从 GTV Private Placement 投资者处募集的约 $100 million,并指示将该等资金存入一家高风险对冲基金(“Fund-1”),以使 Saraca 及其最终受益所有人 Relative-1 受益。该项交易与 PPM 向潜在 GTV 投资者就 GTV 投资将如何使用所作的陈述相违背。事实上,对 Fund-1 的 $100 million 投资并非为“加强和发展”GTV 的业务,亦非为使 GTV 受益,而是为使 Saraca 和 Relative-1 受益。提供投资于 Fund-1 的 $100 million 的受害人,并未持有 Saraca 的任何股份。最终,对 Fund-1 的投资价值损失约 $30 million。
i. 在将 $100 million 的 GTV 受害人资金投入 Fund-1 后,被告 HO WAN GUO,又名“Miles Guo”、又名“Miles Kwok”、又名“Guo Wengui”、又名“Brother Seven”、又名“The Principal”,仍继续使用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宣传 GTV。
17. 自约 2020 年 6 月起——即 MILES GUO(郭文贵),又名 “Ho Wan Kwok”、又名 “Miles Kwok”、又名 “Guo Wengui”、又名 “Brother Seven”、又名 “The Principal”、又名 “Boss”,KIN MING JE,又名 “William Je”、又名 “Yu Jianming”,以及 YVETTE WANG,又名 “Yanping”、又名 “Y”,各被告人及其共谋者为 Saraca 和 Relative-1 的利益挪用 GTV 私募配售资金的同月——GUO、JE 及其共谋者通过“Himalaya Farm Alliance”欺诈性地获取了受害人超过约 $150 million 的资金。由 GUO 组织和推介的 Himalaya Farm Alliance,是由位于世界各地不同城市的非正式团体(各称为一个“Farm”)组成的集合。GUO、JE、WANG 及其他代表其行事并受其指使的人员,通过向 GTV 私募配售投资者作出进一步虚假陈述,并欺诈性地招揽进一步投资,取得了这些资金;该等投资此次采取向某一 Farm 提供“贷款”的形式,并承诺此类贷款可按每借出一美元兑换一股 GTV 普通股的兑换比例转换为 GTV 普通股(“Farm Loan Program”)。Farm Loan Program 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自约 2020 年 6 月起,持有用于处理通过 GTV 私募配售募集资金账户的美国境内银行,开始冻结并关闭与 GTV 关联的银行账户,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这些账户收到数十笔大额入账电汇,其中一些电汇提及未注册的股票发行。
b. 这些银行账户的关闭妨碍了 GUO、JE 及其共谋者从寻求投资 GTV 的受害人处收取款项收益的能力。
c. 约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在一段通过社交媒体发布的视频中,GUO 推介了 Farm Loan Program,并实质上部分表示:“这笔钱已改为一种新的合作方式,与当地 farm 签订贷款合同,利息为 6%,给你股权……在这种情况下,这是一笔贷款,然后你可以要求股票……”据 GUO 及代表其行事的人员称,寻求投资(或再次投资)GTV 的个人可以参加 Farm Loan Program。
d. 在推出 Farm Loan Program 后,GUO 继续推介 GTV,并继续虚假陈述 GTV 的价值。例如,约于 2020 年 8 月 2 日,在一段通过社交媒体发布的视频中,GUO 实质上部分虚假表示:“GTV 值多少钱?……市值 20 亿美元。”事实上,且如 GUO 明知,GTV 的市值远低于此数额,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GTV 是一家没有产生任何收入的新企业。
e. 数千名受害人通过向由 Farms(而非 GTV)控制的银行账户汇款,向 Farms“出借”资金。根据 Farms 经常未予会签的“Loan Agreements”,这些资金将用于某一 Farm 的“一般营运资本用途”。
1 本文归属于 KWOK 的所有陈述均已从普通话译为英语。
f. GUO 和 JE 挪用了通过 Farm Loan Program 募集的资金。例如:
i. 约 $20 million 被转给 Relative-1,其中约 $950,000 被用于支付私人飞机机组人员服务费用;
ii. 约 $5 million 被转给由 GUO 的配偶拥有的实体;
iii. 约 $2.3 million 被用于支付与一艘价值约 $37 million、长约 145 英尺、名义上由 Relative-2 拥有并由 GUO 使用的豪华游艇有关的维护费用;以及
iv. 约 $10 million 被转入以 JE 和/或 JE 的配偶名义开立的个人银行账户。
18. 在就 Farm Loan Program 作出虚假陈述的同时,MILES GUO(郭文贵),又名 “Ho Wan Kwok”、又名 “Miles Kwok”、又名 “Guo Wengui”、又名 “Brother Seven”、又名 “The Principal”、又名 “Boss”,KIN MING JE,又名 “William Je”、又名 “Yu Jianming”,以及 YVETTE WANG,又名 “Yanping”、又名 “Y”,各被告人以及其他已知和未知人员,欺诈性地诱使 GUO 的追随者将额外资金转入一个名为 G|CLUBS 的所谓在线会员俱乐部。至少自约 2020 年 6 月至至少约 2023 年 3 月,GUO、JE、WANG 以及其他已知和未知人员,通过 G|CLUBS 欺诈性地获取了受害人超过约 $2.50 million 的资金。该 G|CLUBS 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至少自约 2020 年 6 月 20 日起,在一段通过社交媒体发布的视频中,GUO 推介并鼓励个人购买 GUO 所称的“G Club……会员卡”。
b. G|CLUBS 于约 2020 年 10 月正式推出,并在其网站上声称其为“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独家高端会员计划”,以及“通往精心甄选的世界级产品、服务和体验的门户”。
c. 加入 G|CLUBS 时,会员除缴纳年度会员费外,还须一次性付款购买“会员资格”。会员资格的费用依潜在会员选择的会员等级而异:第 5 级会员资格费用为 $50,000;第 4 级会员资格费用为 $40,000;第 3 级会员资格费用为 $30,000;第 2 级会员资格费用为 $20,000;第 1 级会员资格费用为 $10,000。
d. 约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在一段通过社交媒体发布的视频中,GUO 实质上部分表示,存在“25,000 名 [G|CLUBS] 会员……$100 million dollars,银行账户中的现金。然后我们还有 111 million……[人] 想加入。”相比之下,G|CLUBS 的内部文件显示,截至约 2021 年 8 月,其活跃会员约为 5,900 人。
e. 事实上,且如 GUO、JE 和 WANG 明知,G|CLUBS 向其会员提供的服务和“体验”远未接近“全方位服务”。尽管收取了数亿美元的所谓会员费,G|CLUBS 维持的雇员人数相对较少,并向其会员提供极少或没有可辨识的会员福利。截至约 2021 年 3 月 8 日——即 G|CLUBS 推出并开始收取“会员”费用数月后——G|CLUBS 尚无商业计划或董事会。
f. GUO、JE 和 WANG 还将 G|CLUBS 用作继续进行欺诈性私募股票发行的机制。GUO 及其他已知和未知人员告诉 GUO 的在线追随者,他们购买 G|CLUBS 会员资格将使其有权获得 GUO 关联实体的股票,例如 GTV 和 G|Fashion。
i. 在约于 2021 年 5 月 4 日一次关于 G|CLUBS 会员资金的谈话中,JE 实质上部分表示:“首先,[潜在会员] 正在购买 GCLUBS 会员资格,但他们期待自己可能会在未来的 GTV 中获得一些股份,我认为这是他们的期待。”
ii. 约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在一段通过社交媒体发布的视频中,GUO 实质上部分表示:“一些战友问,‘我购买 G|CLUBS 会员资格时,是否仍会获得免费股票发行?’百分之百。因为我说过,我必须承诺,任何在 9 月 17 日之前购买 G-Club 会员资格的人,都必须获配股份,这完全一样。因为我们说过,任何人都可以选择在 9 月 17 日之前使用你的钱购买 G-Club、G-Club 和股票股份。你将同时获得两者。”
g. GUO、JE、WANG 以及其他已知和未知人员要求投资者购买 GCLUBS 的多个会员资格,从而使 GUO、JE 和 WANG 能够增加所招揽的资金数额。在此方面,G|CLUBS 网站实质上部分声称,持有多个会员资格的会员将“获得额外福利”;然而事实上,且如 GUO、JE 和 WANG 明知,多个会员资格并未向会员提供相应的额外福利。
h. 总计而言,投资者购买了价值数亿美元的 G|CLUBS 会员资格。然而,这些资金中的大部分并未用于资助 G|CLUBS 的业务。相反,MILES GUO(郭文贵),又名 “Ho Wan Kwok”、又名 “Miles Kwok”、又名 “Guo Wengui”、又名 “Brother Seven”、又名 “The Principal”、又名 “Boss”,KIN MING JE,又名 “William Je”、又名 “Yu Jianming”,以及 YVETTE WANG,又名 “Yanping”、又名 “Y”,各被告人以及其他已知和未知人员,挪用了受害人为“会员资格”支付给 G|CLUBS 的资金中相当大的一部分,其中包括利用由实体和银行账户构成的复杂网络实施该等挪用。例如:
i. 经由以其他实体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转移的 G|CLUBS 资金,被用于支付 GUO 及其家人的个人开支,包括购买一艘价值约 $2.6 million 的豪华游艇,以及合计价值超过 $5 million 的豪华汽车。
ii. 约于 2021 年 11 月,JE 指示将约 $26.5 million 的 G|CLUBS 资金——该等资金经由以其他实体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转移——用于购买 GUO 位于新泽西州、面积 50,000 平方英尺的豪宅。
iii. JE 指示将额外 $13 million 的 G|CLUBS 会员付款转入一个托管账户。该等资金随后被用于支付 GUO 新泽西州豪宅的奢华翻修费用,包括 Relative-1 的一个侧翼和 Relative-2 的一个侧翼,并用于购买各种家具和装饰物品,其中包括价值约 $978,000 的中国和波斯地毯、一台 $62,000 的电视机以及一个 $53,000 的壁炉柴架托架。
iv. 约于 2021 年 8 月 5 日,JE 指示将约 $1.1 million 的 G|CLUBS 会员付款转入一个由 JE 控制的银行账户。
v. G|CLUBS 使用会员费购买豪华汽车,包括一辆定制 Bugatti 跑车,价值约 $4.4 million。尽管该车已签署的购买协议将 GCLUBS 列为客户,但该定制汽车的初始规格文件将 Relative-1 列为客户。Relative-1 在 GCLUBS 没有任何正式职位。
19. 至少自约 2021 年 4 月至至少约 2023 年 3 月,MILES GUO(郭文贵),又名 “Ho Wan Kwok”、又名 “Miles Kwok”、又名 “Guo Wengui”、又名 “Brother Seven”、又名 “The Principal”、又名 “Boss”,以及 KIN MING JE,又名 “Yu Jianming”,各被告人以及其他已知和未知人员,通过 Himalaya Exchange——一个可通过互联网访问的所谓加密货币“生态系统”——欺诈性地获取了受害人超过约 $262 million 的资金。Himalaya Exchange 包括一种称为 Himalaya Dollar(“HDO”或“H Dollar”)的所谓稳定币,以及一种称为 Himalaya Coin(“HCN”或“H Coin”)的交易币。Himalaya Exchange 声称,该“稳定币”是一种由储备金支持、与 $1 固定按 1 比 1 计值的数字资产,而该“交易币”是一种估值基于供求关系的加密货币。JE 是 Himalaya Exchange 的创始人兼董事长。Himalaya Exchange 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在通过社交媒体发布的视频中,MILES GUO(郭文贵),又名 “Ho Wan Kwok”、又名 “Miles Kwok”、又名 “Guo Wengui”、又名 “Brother Seven”、又名 “The Principal”、又名 “Boss”,被告人,大力宣扬 Himalaya Exchange 以及 HCN 和 HDO 两者的前景和估值;他公开将两者描述为加密货币。例如,在约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发布于互联网的一段视频中,GUO 实质上部分作出如下虚假陈述,其中包括:
i. “我说的是你们的 H Coins,‘Brother Seven’[即 GUO] 设计了它……它具有货币的属性,为什么?它有 20% 的黄金。太棒了[。]它从第一天起就是作为货币诞生的,因此它具有价值,并且与黄金挂钩……直接清算黄金。无论它募集多少,20% 都将转为黄金。”
ii. “如果 H Coin 一文不值,[H coin 的发行方]可以出售全部 20% 的黄金,将其兑换给你,并成为你的货币。或者取得 20% 黄金的全部价值,请大家将其统一,并使其成为你的。”
iii. “如果任何人亏钱,我可以说我会赔偿 100%。我给你 100%。谁亏了钱,我来承担。”
iv. “我可以在一分钟内在市场上出售 H Coin,将其换回我的 H Dollar,再换回你们的法定货币单位……[而]你可以立即购买任何东西。”
b. HCN 和 HDO 的首次代币发行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前后进行。HCN 的交易起始价格为 10 美分;约两周内,Himalaya Exchange(喜马拉雅交易所)网站声称,每个 HCN 据称价值约 27 HDO(即 $27),即价值上涨了 26,900%。也就是说,在首次代币发行约两周后,喜马拉雅交易所网站显示,HCN 据称的估值约为 $27 billion。
c. 在喜马拉雅交易所上线时,被告 MILES GUO(郭文贵),又名 “Ho Wan Kwok(郭文贵)”、又名 “Miles Kwok(郭文贵)”、又名 “Guo Wengui(郭文贵)”、又名 “Brother Seven(七哥)”、又名 “The Principal(主事人)”、又名 “Boss(老板)”,向其线上追随者及其他人推销 HCN。例如,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前后——即首次代币发行当日——GUO 通过社交媒体发布了一首名为 “HCoin To the Moon” 的原创歌曲官方音乐视频。“to the moon”一语通常与加密货币有关,暗示价值大幅上涨。该音乐视频描绘了 GUO 身处各类奢华场所的情景,并展示了黄金和财富的图像。
d. 在包括喜马拉雅交易所上线后在内的若干时期内,被告 KIN MING JE(叶建明),又名 “William Je(叶建明)”、又名 “Yu Jianming(叶建明)”,以误导性方式推销喜马拉雅交易所。例如,于 2022 年 6 月前后,JE 试图造成这样一种印象:从某拍卖行购买一辆 Ferrari(法拉利,以下简称“Ferrari”)的 €3,561,127 款项是以 HDO 完成支付的。JE 实质上并部分地表示,他“非常高兴[a]买方决定使用 HDO 购买[a]世界级汽车。”与 JE 的说法相反,该 Ferrari 并非使用 HDO 购买。事实上,并且正如 JE 明知的那样,一名喜马拉雅交易所员工向该拍卖行发送了一笔国际银行电汇以支付该 Ferrari,同时也在喜马拉雅交易所处理了一笔相应的“交易”,以制造该购买使用 HDO 完成的虚假表象。JE 的陈述还具有误导性,因为除其他事项外,该 Ferrari 身份未明的“买方”实际上是 Relative-1。
e. 与被告 MILES GUO,又名 “Ho Wan Kwok”、又名 “Miles Kwok”、又名 “Guo Wengui”、又名 “Brother Seven”、又名 “The Principal”、又名 “Boss”,以及 KIN MING JE,又名 “William Je”、又名 “Yu Jianming”,及其他已知和未知人员的陈述相反,HCN 和 HDO 并非加密货币。具体而言,与被告关于 HCN 和 HDO 属于加密货币的陈述相反,使用 HCN 和 HDO 的交易——不同于真实的加密货币——并未记录在“区块链”上;区块链是一种使用密码学记录加密货币交易的电子化、公众可访问、去中心化账本。HCN 和 HDO 的交易并未使用公众可访问的区块链,而是记录在一个不受公众审查的内部数据库中。
f. 此外,HCN 和 HDO 除了在喜马拉雅交易所(据称)以外,不能在任何地方交易。HCN 也不能与其他货币交易或兑换。HCN 据称只能兑换为 HDO(且仅限于在喜马拉雅交易所),而 HDO 据称只能与法定货币相互兑换(且仅限于在喜马拉雅交易所)。
i. 事实上,喜马拉雅交易所网站上提供的 HDO 和 HCN 白皮书以小字体规定,与 GUO 的陈述相反,HCN 和 HDO 仅仅是“Credits(积分)”。根据 HCN 白皮书,“喜马拉雅交易所及相关应用程序和基础设施的运营将通过使用‘Credits’得到支持。”该等积分:(i)“只能在喜马拉雅交易所或喜马拉雅生态系统内使用”;及 (ii)“不附带任何要求将其兑换为法定货币或加密资产的权利。”
ii. 此外,尽管喜马拉雅交易所成员可请求将其“HDO”积分兑换为等额美元付款,HDO 白皮书称,喜马拉雅交易所有“酌处权”拒绝任何该等请求。
g. 于 2022 年 4 月前后,被告 MILES GUO,又名 “Ho Wan Kwok”、又名 “Miles Kwok”、又名 “Guo Wengui”、又名 “Brother Seven”、又名 “The Principal”、又名 “Boss”,以及 KIN MING JE,又名 “William Je”、又名 “Yu Jianming”,安排将约 $37 million 的喜马拉雅交易所资金从一个喜马拉雅交易所银行账户转入某一托管账户。该 $37 million 被构成为一笔据称的“贷款”,用于个人担保 GUO 先前购买并使用的一艘豪华游艇的费用;该游艇当时由一个以 Relative-2 名义持有的实体拥有。
20. 尽管 MILES GUO,又名 “Ho Wan Kwok”、又名 “Miles Kwok”、又名 “Guo Wengui”、又名 “Brother Seven”、又名 “The Principal”、又名 “Boss”,被告,过着奢靡生活,并控制数亿美元的欺诈所得,仍于 2022 年 2 月 15 日前后申请破产。GUO 的破产主张基于其多年来隐匿由 GUO 使用和控制的资金的努力,而这构成 G Enterprise(G 企业集团)的一种手段和方法。例如,被告 GUO、KIN MING JE,又名 “William Je”、又名 “Yu Jianming”,以及 YVETTE WANG(王雁平),又名 “Yanping(雁平)”、又名 “Y”,经常在 G 企业集团内部以及为 GUO、其家人和其关联人士之利益转移资金,并将该等资金流动伪装为“贷款”或“投资”。再如,被告在 G 企业集团内的实体安插挂名高管和/或名义所有人,而实际上,G 企业集团内的实体由 GUO、KIN MING JE,又名 “William Je”、又名 “Yu Jianming”,以及 YVETTE WANG,又名 “Yanping”、又名 “Y”,被告及其他已知和未知人员拥有和/或控制。
21. 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和 2022 年 9 月 21 日前后,美国当局向数家境内银行送达了经司法授权的扣押令,随后从以喜马拉雅交易所实体及其他与 G 企业集团有关联实体名义持有的银行账户中扣押了约 $335 million 的所得。在 2022 年 9 月经司法授权的扣押之后,被告 KIN MING JE,又名 “William Je”、又名 “Yu Jianming”,试图将约 $46 million 从尚未被美国扣押的、与喜马拉雅交易所有关联的境内银行账户转移至由 JE 控制的阿联酋银行账户。
a. 在首次经司法授权扣押与喜马拉雅交易所有关的资金后约两天内,即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前后,JE 联系了持有喜马拉雅交易所银行账户的一家境内银行的管理层。JE 试图办理一笔电汇,他和一名喜马拉雅交易所高管向该境内银行声称,该电汇是为喜马拉雅交易所一名未具名“VIP”(即非常重要)客户实现从 HDO 赎回为美元所必需的。
b. 在随后与该境内银行的沟通中,JE 透露该 VIP 实际上就是 JE 本人。JE 向该境内银行提供了反映 JE 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前后两笔据称 HCN 销售的文件——合计 46 million HDO——JE 正试图将其“转换”为 $46 million。为保护 G 企业集团的资产免遭经司法授权的扣押,JE 两次实质上并部分地向该境内银行管理层强调,该 $46 million 转账必须在“今天完成,否则毫无意义”。
22. 于 2022 年 10 月 16 日前后,根据经司法授权的令状,美国当局从被告 KIN MING JE,又名 “William Je”、又名 “Yu Jianming”,请求进行 $46 million 转账的该境内银行中,数个喜马拉雅交易所和 G|CLUBS 账户扣押了额外约 $274 million 的所得。
23. 由于经司法授权的扣押,美国当局扣押了超过约 $634 million 的欺诈所得,其中包括从据称持有喜马拉雅交易所 HDO 现金储备的喜马拉雅交易所实体名义账户中扣押的约 $278 million。
a. 扣押后,喜马拉雅交易所网站继续声称 HDO 由“由美元和现金等价资产构成的储备”支持,而事实上并非如此。
b. 尽管喜马拉雅交易所的现金储备已被扣押,截至 2023 年 3 月前后,HCN 的据称价格并未突然大幅下跌。
24. 自至少 2018 年前后起至至少 2023 年 3 月前后止,在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纽约南区)及其他地方,被告 MILES GUO,又名 “Ho Wan Kwok”、又名 “Miles Kwok”、又名 “Guo Wengui”、又名 “Brother Seven”、又名 “The Principal”、又名 “Boss”,KIN MING JE,又名 “William Je”、又名 “Yu Jianming”,以及 YVETTE WANG,又名 “Yanping”、又名 “Y”,及其他已知和未知人员,作为受雇于并关联于上述企业,即从事并且其活动影响州际和对外贸易的 G 企业集团的人员,故意且明知地共同联合、共谋、结盟并相互同意违反美国反敲诈勒索法,即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1962(c),亦即通过一系列敲诈勒索活动,直接或间接实施和参与 G 企业集团事务的实施;该术语定义见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s 1961(1) and 1961(5),包括多项:
a. 可依据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1343(涉及电信欺诈)起诉的行为;
b. 可依据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1344(涉及金融机构欺诈)起诉的行为;
c. 可依据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1956(涉及货币工具洗钱)起诉的行为;
d. 可依据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1957(涉及从事以特定非法活动所得财产进行货币交易)起诉的行为;以及
e. 涉及证券销售欺诈的犯罪,违反 Title 15,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s 78j (b) and 78ff,以及 Title 17,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Section 240.10b-5。
25. 该共谋的一部分是,每名被告同意一名共谋者将为实施企业事务而实施至少两项敲诈勒索活动行为。
26. 被告 MILES GUO,又名 “Ho Wan Kwok”、又名 “Miles Kwok”、又名 “Guo Wengui”、又名 “Brother Seven”、又名 “The Principal”、又名 “Boss”,KIN MING JE,又名 “William Je”、又名 “Yu Jianming”,以及 YVETTE WANG,又名 “Yanping”、又名 “Y”,及其他已知和未知人员,试图通过包括以下在内的各种非法手段和方法推进敲诈勒索共谋的目的,并直接和间接实施及参与 G 企业集团事务的实施:
a. 被告通过虚假和欺诈性陈述使 G 企业集团积累大量资产。
b. 被告通过包括 G 企业集团内部实体之间的资金转移在内的方式,使 G 企业集团隐匿其欺诈所得。
c. 被告通过针对其对手的威胁和恐吓,致使 G Enterprise(G企业)压制其批评者。
d. 被告妨碍、影响并干扰一项官方程序。
e. 被告妨碍并干扰法院命令。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1962(d).)
大陪审团进一步指控:
27. 本起诉书第1至23段所载指控在此重述并再次主张,犹如在此完整列明。
28. 自至少约2018年起至至少约2023年3月止,在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纽约南区)及其他地方,MILES GUO(郭文贵),又名“Ho Wan Kwok”,又名“Miles Kwok”,又名“Guo Wengui”,又名“Brother Seven”,又名“The Principal”,又名“Boss”,KIN MING JE(介明杰),又名“William Je”,又名“Yu Jianming”,以及 YVETTE WANG(王雁平),又名“Yanping”,又名“Y”,即被告,以及其他已知和未知人员,故意并明知地共同结合、共谋、结党并彼此同意实施违反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1343 的电信欺诈。
29. 该共谋的一部分及其目的在于,MILES GUO,又名“Ho Wan Kwok”,又名“Miles Kwok”,又名“Guo Wengui”,又名“Brother Seven”,又名“The Principal”,又名“Boss”,KIN MING JE,又名“William Je”,又名“Yu Jianming”,以及 YVETTE WANG,又名“Yanping”,又名“Y”,即被告,以及其他已知和未知人员,明知已设计并意图设计一项欺诈计划和诡计,以及通过虚假和欺诈性的借口、陈述和承诺取得金钱和财产,而通过州际和外国商业中的电线、无线电和电视通信传送并促使传送书面材料、标志、信号、图像和声音,以执行该计划和诡计,违反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1343;具体而言,GUO、JE、WANG 以及其他已知和未知人员通过提供重大虚假和误导性信息及陈述,欺诈性地诱使受害人汇款。
30. 该共谋的另一部分及其目的在于,MILES GUO,又名“Ho Wan Kwok”,又名“Miles Kwok”,又名“Guo Wengui”,又名“Brother Seven”,又名“The Principal”,又名“Boss”,KIN MING JE,又名“William Je”,又名“Yu Jianming”,以及 YVETTE WANG,又名“Yanping”,又名“Y”,即被告,以及其他已知和未知人员,明知地实施并企图实施一项计划和诡计,以欺诈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20 所定义的金融机构,并通过虚假和欺诈性的借口、陈述和承诺,取得该等金融机构所有并处于其保管和控制之下的金钱、资金、信贷、资产、证券及其他财产,违反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1344;具体而言,GUO、JE、WANG 以及其他已知和未知人员向金融机构作出虚假陈述,并促使他人向金融机构作出虚假陈述,以便除其他事项外,开立和维持用于推进其欺诈行为的银行账户,并取得处于该等金融机构保管和控制之下的资金。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1349.)
大陪审团进一步指控:
31. 本起诉书第1至23段所载指控在此重述并再次主张,犹如在此完整列明。
32. 在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纽约南区)及其他地方,MILES GUO(郭文贵),又名“Ho Wan Kwok”,又名“Miles Kwok”,又名“Guo Wengui”,又名“Brother Seven”,又名“The Principal”,又名“Boss”,KIN MING JE(介明杰),又名“William Je”,又名“Yu Jianming”,以及 YVETTE WANG(王雁平),又名“Yanping”,又名“Y”,即被告,以及其他已知和未知人员,故意并明知地共同结合、共谋、结党并彼此同意实施违反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s 1956(a)(1)(B)(i), 1956(a)(2)(A), and 1956(a)(2)(B)(i) 的洗钱行为。
33. 该共谋的一部分及其目的在于,MILES GUO,又名“Ho Wan Kwok”,又名“Miles Kwok”,又名“Guo Wengui”,又名“Brother Seven”,又名“The Principal”,又名“Boss”,KIN MING JE,又名“William Je”,又名“Yu Jianming”,以及 YVETTE WANG,又名“Yanping”,又名“Y”,即被告,以及其他已知和未知人员,明知某项金融交易中涉及的财产代表某种形式非法活动的收益,而实施并企图实施该金融交易;该交易影响州际和外国商业,并涉及一家从事州际和外国商业、且其活动影响州际和外国商业的金融机构,并且事实上涉及特定非法活动的收益,即本起诉书第五至第十一项罪名,明知该交易全部或部分旨在隐瞒和掩饰特定非法活动收益的性质、地点、来源、所有权和控制,违反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1956(a)(1)(B)(i)。
34. 该共谋的另一部分及其目的在于,MILES GUO,又名“Ho Wan Kwok”,又名“Miles Kwok”,又名“Guo Wengui”,又名“Brother Seven”,又名“The Principal”,又名“Boss”,KIN MING JE,又名“William Je”,又名“Yu Jianming”,以及 YVETTE WANG,又名“Yanping”,又名“Y”,即被告,以及其他已知和未知人员,将并企图传送和转移货币工具及资金,从美国境内某地运输、传送和转移至并经由美国境外某地,以及从并经由美国境外某地运输、传送和转移至美国境内某地,明知该运输、传送和转移中所涉的货币工具和资金代表某种形式非法活动的收益,并明知该等运输、传送和转移全部或部分旨在隐瞒和掩饰特定非法活动收益的性质、地点、来源、所有权和控制,即本起诉书第五至第十一项罪名所指控的犯罪,违反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1956(a)(2)(B)(i)。
35. MILES GUO,又名“Ho Wan Kwok”,又名“Miles Kwok”,又名“Guo Wengui”,又名“Brother Seven”,又名“The Principal”,又名“Boss”,KIN MING JE,又名“William Je”,又名“Yu Jianming”,以及 YVETTE WANG,又名“Yanping”,又名“Y”,即被告,以及其他已知和未知人员,将并企图传送和转移货币工具及资金,从美国境内某地运输、传送和转移至并经由美国境外某地,以及从并经由美国境外某地运输、传送和转移至美国境内某地,意图促进特定非法活动的实施,即本起诉书第五至第十一项罪名所指控的犯罪,违反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1956(a)(2)(A)。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1956(h).)
大陪审团进一步指控:
36. 本起诉书第1至23段所载指控在此重述并再次主张,犹如在此完整列明。
以及 GCLUBS(G俱乐部),通过就所谓 GTV 普通股股份及所谓与 GTV 有关联的公司提供重大虚假和误导性信息及陈述。
39. “Ho Wan Kwok”,又名“Miles Kwok”,又名“Guo Wengui”,又名“Brother Seven”,又名“The Principal”,又名“Boss”,KIN MING JE,又名“William Je”,又名“Yu Jianming”,以及 YVETTE WANG,又名“Yanping”,又名“Y”,即被告,以及其他已知和未知人员,在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纽约南区)及其他地方实施了下列公开行为,其中包括:
a. 约于2020年4月21日,GUO 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并促使发布一段视频,宣布通过 GTV Private Placement(GTV 私募配售)进行未注册的 GTV 股票发行。
b. 约于2020年5月20日,WANG 以 GTV 名义开立一个特定银行账户,并在提交给银行的文件中表示,该账户的预期余额将介于 \$25,000 至 \$50,000 之间。约于2020年6月2日,WANG 向该账户转入约 \$200,000,000。
c. 约于2020年6月5日,WANG 在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纽约南区)期间,授权将 \$100 million 从 Saraca(萨拉卡)电汇至 Fund-1(基金-1)。
d. 约于2020年7月22日,在通过社交媒体发布的一段视频中,GUO 推广 Farm Loan Program(农场贷款计划),实质上并部分表示:“这笔钱已经变成一种新的合作方式,与当地农场签订贷款合同,利息为6%,给你股权……在这种情况下,这是一笔贷款,然后你可以要求股票……”
e. 约于2020年8月2日,在通过社交媒体发布的一段视频中,GUO 实质上并部分表示:“GTV 价值多少?……市值为20亿美元。”
f. 约于2021年7月30日,在通过社交媒体发布的一段视频中,GUO 实质上并部分表示:“一些战友问,‘如果我购买 G-Clubs 会员资格,我是否仍会获得免费股票要约?’100%。因为我说过,我必须承诺,凡是在9月17日之前购买 G-Clubs 会员资格的人,必须获配股份,完全一样。因为我们说过,任何人都可以选择在9月17日之前是否用你的钱购买 G-Clubs,G-Clubs 和股票股份。你将两者兼得。”
g. 约于2021年8月5日,JE 指示将受害人以换取“会员资格”为目的汇给 GCLUBS 的资金中约 \$1.1 million,转入由 JE 控制的一个银行账户。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371.)
大陪审团进一步指控:
40. 本起诉书第1至23段所载指控在此重述并再次主张,犹如在此完整列明。
41. 自至少约2020年4月起至至少约2021年9月止,在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纽约南区)及其他地方,MILES GUO(郭文贵),又名“Ho Wan Kwok”,又名“Miles Kwok”,又名“Guo Wengui”,又名“Brother Seven”,又名“The Principal”,又名“Boss”,KIN MING JE(介明杰),又名“William Je”,又名“Yu Jianming”,以及 YVETTE WANG(王雁平),又名“Yanping”,又名“Y”,即被告,明知已设计并意图设计一项欺诈计划和诡计,以及通过虚假和欺诈性的借口、陈述和承诺取得金钱和财产,而通过州际和外国商业中的电线、无线电和电视通信传送并促使传送书面材料、标志、信号、图像和声音,以执行该计划和诡计;具体而言,GUO、JE 和 WANG 进行了 GTV Private Placement,以出售 GTV 股票,并通过虚假陈述和失实陈述从受害人处欺诈性取得金钱,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受害人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的陈述;该计划通过往来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纽约南区)及其他地方的电子通信和资金转移得以推进。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s 1343 and 2.)
大陪审团进一步指控:
42. 本起诉书第1至23段所载指控在此重述并再次主张,犹如在此完整列明。
43. 自至少约于 April 2020 起至至少约于 September 2021 止,在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纽约南区)及其他地区,被告 MILES GUO(郭文贵),又名 “Ho Wan Kwok(郭文贵)”、又名 “Miles Kwok(郭文贵)”、又名 “Guo Wengui(郭文贵)”、又名 “Brother Seven(七哥)”、又名 “The Principal(主公)”、又名 “Boss(老板)”,KIN MING JE(解克明),又名 “William Je(解克明)”、又名 “Yu Jianming(解建明)”,以及 YVETTE WANG(王雁平),又名 “Yanping(雁平)”、又名 “Y”,故意且明知地,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使用州际商业和邮政的方式及工具,以及全国性证券交易所的设施,就购买和出售在全国性证券交易所登记的证券以及任何未如此登记的证券,使用并采用操纵性和欺骗性的手段及诡计,违反 Title 17,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Section 240.10b-5,具体方式为:(a) 使用旨在欺诈的装置、计划和诡计;(b) 作出对重大事实的不实陈述,并遗漏陈述为使已作出的陈述在作出时的情形下不具误导性所必需的重大事实;以及 (c) 从事已构成并将构成对他人欺诈和欺骗的行为、做法及业务过程;即,GUO、JE 和 WANG 开展 GTV 私募配售,以通过虚假陈述和不实表示向受害人出售 GTV 股票并获取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受害人资金的目的和用途的虚假陈述和不实表示;该计划通过往来于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及其他地区的电子通信和资金转移得以推进。
(Title 15,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s 78j(b) & 78ff; Title 17,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Section 240.10b-5; and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2.)
大陪审团进一步指控:
44. 本起诉书第 1 至 23 段所载指控在此重复陈述并重新主张,如同在此完整列明。
45. 自至少约于 June 2020 起至至少约于 March 2023 止,在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及其他地区,被告 MILES GUO(郭文贵),又名 “Ho Wan Kwok(郭文贵)”、又名 “Miles Kwok(郭文贵)”、又名 “Guo Wengui(郭文贵)”、又名 “Brother Seven(七哥)”、又名 “The Principal(主公)”、又名 “Boss(老板)”,KIN MING JE(解克明),又名 “William Je(解克明)”、又名 “Yu Jianming(解建明)”,以及 YVETTE WANG(王雁平),又名 “Yanping(雁平)”、又名 “Y”,被告明知已设计并意图设计一项欺诈计划和诡计,并通过虚假及欺诈性的借口、陈述和承诺获取金钱和财产,为实施该计划和诡计,通过州际和国际商业中的有线电、无线电及电视通信,传送并促使传送文字、标志、信号、图像和声音;即,GUO、JE 和 WANG 开展农场贷款计划,以通过虚假陈述和不实表示欺诈性地从受害人获取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受害人资金的目的和用途的虚假陈述和不实表示;该计划通过往来于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及其他地区的电子通信和资金转移得以推进。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s 1343 and 2.)
大陪审团进一步指控:
46. 本起诉书第 1 至 23 段所载指控在此重复陈述并重新主张,如同在此完整列明。
47. 自至少约于 June 2020 起至至少约于 March 2023 止,在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及其他地区,被告 MILES GUO(郭文贵),又名 “Ho Wan Kwok(郭文贵)”、又名 “Miles Kwok(郭文贵)”、又名 “Guo Wengui(郭文贵)”、又名 “Brother Seven(七哥)”、又名 “The Principal(主公)”、又名 “Boss(老板)”,KIN MING JE(解克明),又名 “William Je(解克明)”、又名 “Yu Jianming(解建明)”,以及 YVETTE WANG(王雁平),又名 “Yanping(雁平)”、又名 “Y”,故意且明知地,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使用州际商业和邮政的方式及工具,以及全国性证券交易所的设施,就购买和出售在全国性证券交易所登记的证券以及任何未如此登记的证券,使用并采用操纵性和欺骗性的手段及诡计,违反 Title 17,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Section 240.10b-5,具体方式为:(a) 使用旨在欺诈的装置、计划和诡计;(b) 作出对重大事实的不实陈述,并遗漏陈述为使已作出的陈述在作出时的情形下不具误导性所必需的重大事实;以及 (c) 从事已构成并将构成对他人欺诈和欺骗的行为、做法及业务过程;即,GUO、JE 和 WANG 开展农场贷款计划,以通过虚假陈述和不实表示从受害人获取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受害人资金的目的和用途的虚假陈述和不实表示;该计划通过往来于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及其他地区的电子通信和资金转移得以推进。
(Title 15,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s 78j(b) & 78ff; Title 17,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Section 240.10b-5; and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2.)
大陪审团进一步指控:
48. 本起诉书第 1 至 23 段所载指控在此重复陈述并重新主张,如同在此完整列明。
49. 自至少约于 June 2020 起至至少约于 March 2023 止,在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及其他地区,被告 MILES GUO(郭文贵),又名 “Ho Wan Kwok(郭文贵)”、又名 “Miles Kwok(郭文贵)”、又名 “Guo Wengui(郭文贵)”、又名 “Brother Seven(七哥)”、又名 “The Principal(主公)”、又名 “Boss(老板)”,KIN MING JE(解克明),又名 “William Je(解克明)”、又名 “Yu Jianming(解建明)”,以及 YVETTE WANG(王雁平),又名 “Yanping(雁平)”、又名 “Y”,被告明知已设计并意图设计一项欺诈计划和诡计,并通过虚假及欺诈性的借口、陈述和承诺获取金钱和财产,为实施该计划和诡计,通过州际和国际商业中的有线电、无线电及电视通信,传送并促使传送文字、标志、信号、图像和声音;即,GUO、JE 和 WANG 推广和营销 G|CLUBS,以通过虚假陈述和不实表示欺诈性地从受害人获取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受害人资金的目的和用途的虚假陈述和不实表示;该计划通过往来于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及其他地区的电子通信和资金转移得以推进。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s 1343 and 2.)
大陪审团进一步指控:
50. 本起诉书第 1 至 23 段所载指控在此重复陈述并重新主张,如同在此完整列明。
51. 自至少约于 June 2020 起至至少约于 March 2023 止,在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及其他地区,被告 MILES GUO(郭文贵),又名 “Ho Wan Kwok(郭文贵)”、又名 “Miles Kwok(郭文贵)”、又名 “Guo Wengui(郭文贵)”、又名 “Brother Seven(七哥)”、又名 “The Principal(主公)”、又名 “Boss(老板)”,KIN MING JE(解克明),又名 “William Je(解克明)”、又名 “Yu Jianming(解建明)”,以及 YVETTE WANG(王雁平),又名 “Yanping(雁平)”、又名 “Y”,故意且明知地,直接地,通过使用州际商业和邮政的方式及工具,以及全国性证券交易所的设施,就购买和出售在全国性证券交易所登记的证券以及任何未如此登记的证券,使用并采用操纵性和欺骗性的手段及诡计,违反 Title 17,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Section 240.10b-5,具体方式为:(a) 使用旨在欺诈的装置、计划和诡计;(b) 作出对重大事实的不实陈述,并遗漏陈述为使已作出的陈述在作出时的情形下不具误导性所必需的重大事实;以及 (c) 从事已构成并将构成对他人欺诈和欺骗的行为、做法及业务过程;即,GUO、JE 和 WANG 推广和营销 G|CLUBS,以通过虚假陈述和不实表示从受害人获取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受害人资金的目的和用途的虚假陈述和不实表示;该计划通过往来于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及其他地区的电子通信和资金转移得以推进。
(Title 15,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s 78j(b) & 78ff; Title 17,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Section 240.10b-5; and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2.)
第十一项罪名(电信欺诈——The Himalaya Exchange)
大陪审团进一步指控:
52. 本起诉书第 1 至 23 段所载指控在此重复陈述并重新主张,如同在此完整列明。
53. 自至少约于 April 2021 起至至少约于 March 2023 止,在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及其他地区,被告 MILES GUO(郭文贵),又名 “Ho Wan Kwok(郭文贵)”、又名 “Miles Kwok(郭文贵)”、又名 “Guo Wengui(郭文贵)”、又名 “Brother Seven(七哥)”、又名 “The Principal(主公)”、又名 “Boss(老板)”,以及 KIN MING JE(解克明),又名 “William Je(解克明)”、又名 “Yu Jiaming(解建明)”,被告明知已设计并意图设计一项欺诈计划和诡计,并通过虚假及欺诈性的借口、陈述和承诺获取金钱和财产,为实施该计划和诡计,通过州际和国际商业中的有线电、无线电及电视通信,传送并促使传送文字、标志、信号、图像和声音;即,GUO 和 JE 运营 The Himalaya Exchange,以通过虚假陈述和不实表示欺诈性地从受害人获取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受害人资金的目的和用途的虚假陈述和不实表示;该计划通过往来于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及其他地区的电子通信和资金转移得以推进。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s 1343 and 2.)
大陪审团进一步指控:
54. 本起诉书第 1 至 23 段所载指控在此重复陈述并重新主张,如同在此完整列明。
55. 于 June 5, 2020 前后,在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及其他地区,被告 MILES GUO(郭文贵),又名 “Ho Wan Kwok(郭文贵)”、又名 “Miles Kwok(郭文贵)”、又名 “Guo Wengui(郭文贵)”、又名 “Brother Seven(七哥)”、又名 “The Principal(主公)”、又名 “Boss(老板)”,KIN MING JE(解克明),又名 “Yu Jianming(解建明)”,以及 YVETTE WANG(王雁平),又名 “Yanping(雁平)”、又名 “Y”,被告在美国境内,明知地进行并企图进行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1957(f)(1) 所定义的货币交易,所涉犯罪所得财产价值超过 \$10,000,且该财产源自特定非法活动;即,GUO、JE 和 WANG 对源自第五项和第六项罪名所指控犯罪的约 \$100 million 向 Fund-1 进行了电汇,并指示他人进行该项电汇。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s 1957 and 2.)
大陪审团进一步指控:
56. 本起诉书第 1 至 23 段所载指控在此重复陈述并重新主张,如同在此完整列明。
57. 在本起诉书所载期间内,在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 及其他地区,被告 KIN MING JE(解克明),又名 “William Je(解克明)”、又名 “Yu Jianming(解建明)”,腐败地妨碍和阻挠一项正式程序,并企图如此行事;即,JE 企图将资金转移至
阿联酋,处于美国管辖范围之外,以阻碍和干扰对本起诉书罪名项一至十一所指控犯罪行为的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纽约南区)联邦大陪审团调查,以及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关于扣押和没收犯罪所得收益的程序。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s 1512(c)(2) and 2。)
58. 因实施本起诉书罪名项一所指控的犯罪行为,MILES GUO(郭文贵),又名“Ho Wan Kwok”(郭文贵),又名“Miles Kwok”(郭文贵),又名“Guo Wengui”(郭文贵),又名“Brother Seven”(七哥),又名“The Principal”(主公),又名“Boss”(老板),KIN MING JE(季明),又名“Yu Jianming”(于建明),以及 YVETTE WANG(王雁平),又名“Yanping”(雁平),又名“Y”,各被告应根据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1963,向美国没收:
a. 任何违反 Section 1962 而取得或维持的权益;
b. 被告及其共谋者违反 Section 1962 而设立、经营、控制、管理或参与管理的任何企业中,任何赋予对该企业影响力来源的权益、担保权益、请求权、财产或合同权利;以及
c. 构成或源自罪名项一所指控有组织犯罪活动直接或间接取得的任何收益的任何财产,包括下列特定财产:
(1) 政府于或约于 September 18, 2022 扣押的、此前存放于 Silvergate Bank(银门银行)账户号码 5090037713、以“Hamilton Opportunity Fund SPC(汉密尔顿机会基金SPC)”名义持有的 \$64,826.87 美国货币;
(2) 政府于或约于 September 18, 2022 扣押的、此前存放于 Silvergate Bank(银门银行)账户号码 5090037705、以“Hamilton Opportunity Fund SPC(汉密尔顿机会基金SPC)”名义持有的 \$75,000,000.00 美国货币;
(3) 政府于或约于 September 18, 2022 扣押的、此前存放于 Silvergate Bank(银门银行)账户号码 5090037754、以“Hamilton Opportunity Fund SPC(汉密尔顿机会基金SPC)”名义持有的 \$467,343.00 美国货币;
(4) 政府于或约于 September 18, 2022 扣押的、此前存放于 Silvergate Bank(银门银行)账户号码 5090042770、以“Hamilton Opportunity Fund SPC(汉密尔顿机会基金SPC)”名义持有的 \$89,992,861.75 美国货币;
(5) 政府于或约于 September 18, 2022 扣押的、此前存放于 Silvergate Bank(银门银行)账户号码 5090042762、以“Hamilton Opportunity Fund SPC(汉密尔顿机会基金SPC)”名义持有的 \$1,683,077.40 美国货币;
(6) 政府于或约于 September 18, 2022 扣押的、此前存放于 Silvergate Bank(银门银行)账户号码 5090042853、以“Hamilton Opportunity Funds SPC(汉密尔顿机会基金SPC)”名义持有的 \$85,899,889.20 美国货币;
(7) 政府于或约于 September 18, 2022 扣押的、此前存放于 Silvergate Bank(银门银行)账户号码 5090030288、以“Hamilton Investment Management Ltd.(汉密尔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义持有的 \$48,230,709.62 美国货币;
(8) 政府于或约于 September 18, 2022 扣押的、此前存放于 Silvergate Bank(银门银行)账户号码 5090037739、以“Hamilton Opportunity Fund SPC(汉密尔顿机会基金SPC)”名义持有的 \$1,800,000.00 美国货币;
(9) 政府于或约于 September 18, 2022 扣押的、此前存放于 Silvergate Bank(银门银行)账户号码 5090042853、以“Hamilton Opportunity Funds SPC(汉密尔顿机会基金SPC)”名义持有的 \$85,899,889.20 美国货币;
(10) 政府于或约于 September 20, 2022 扣押的、此前存放于 FV Bank(FV银行)账户号码 7801000590、以“Himalaya International Reserves, Ltd.(喜马拉雅国际储备有限公司)”名义持有的 \$4,643,744.70 美国货币;
(11) 政府于或约于 September 20, 2022 扣押的、此前存放于 FV Bank(FV银行)账户号码 7801000254、以“Himalaya International Clearing, Ltd.(喜马拉雅国际清算有限公司)”名义持有的 \$14,599,257.25 美国货币;
(12) 政府于或约于 October 16, 2022 扣押的、此前存放于 Mercantile Bank International(国际商业银行)账户号码 MBI10103-0000、以“G Club International Ltd.(G俱乐部国际有限公司)”名义持有的 \$11,538,579.87 美国货币;
(13) 政府在或约于 October 16, 2022 至或约于 March 10, 2023 期间扣押的、此前存放于 Mercantile Bank International(国际商业银行)账户号码 MBI10133-0000、以“Himalaya International Clearing Ltd.(喜马拉雅国际清算有限公司)”名义持有的 \$10,008,284.04 美国货币;
(14) 政府在或约于 October 16, 2022 至或约于 March 10, 2023 期间扣押的、此前存放于 Mercantile Bank International(国际商业银行)账户号码 MBI10137-0000、以“Hamilton Capital Holding Ltd.(汉密尔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名义持有的 \$3,090,856.54 美国货币;
(15) 政府在或约于 October 16, 2022 至或约于 March 10, 2023 期间扣押的、此前存放于 Mercantile Bank International(国际商业银行)账户号码 MBI10138-0000、以“Himalaya International Reserves Ltd.(喜马拉雅国际储备有限公司)”名义持有的 \$272,350,313.76 美国货币;
(16) 政府在或约于 October 16, 2022 至或约于 March 10, 2023 期间扣押的、此前存放于 Mercantile Bank International(国际商业银行)账户号码 MBI10139-0000、以“Himalaya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Group Ltd.(喜马拉雅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名义持有的 \$310,594.31 美国货币;
(17) 政府在或约于 October 16, 2022 至或约于 March 10, 2023 期间扣押的、此前存放于 Mercantile Bank International(国际商业银行)账户号码 MBI10171-0000、以“Hamilton Investment Management Ltd.(汉密尔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义持有的 \$1,187,278.87 美国货币;
(18) 政府于或约于 October 16, 2022 扣押的、此前存放于 Mercantile Bank International(国际商业银行)账户号码 MBI10172-0000、以“G Fashion International Limited(G时尚国际有限公司)”名义持有的 \$43,782.71 美国货币;
(19) 政府于或约于 September 20, 2022 扣押的、此前存放于 FV Bank(FV银行)账户号码 7801000589、以“Himalaya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Group, Ltd.(喜马拉雅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名义持有的 \$7,715.00 美国货币;
(20) 政府于或约于 October 16, 2022 扣押的、此前存放于 Mercantile Bank International(国际商业银行)账户号码 MBI10183-0000、以“Himalaya Currency Clearing Pty Ltd.(喜马拉雅货币清算有限公司)”名义持有的 \$161,809.47 美国货币;
(21) 政府于或约于 September 18, 2022 扣押的、此前存放于 Manufacturers & Traders Trust Co.(制造商与交易商信托公司)账户号码 9878904409、以“GETTR USA, Inc.(GETTR美国公司)”名义持有的 \$2,745,377.75 美国货币;
(22) 政府于或约于 September 18, 2022 扣押的、此前存放于 US Bank(美国银行)账户号码 157525208185、以“G Fashion(G时尚)”名义持有的 \$9,899,659.19 美国货币;
(23) 位于 675 Ramapo Valley Road, Mahwah, New Jersey 07430 的全部土地或地块,以及其建筑物、附属物、改良物、固定装置、附着物和地役权,地块编号 3300021-03-00001-02,并描述为:地块号码:1.02;街区:21.03;区:33;城市、市镇、镇区:MAHWAH TWP;
(24) 一辆 Bugatti Chiron Super Sport(布加迪Chiron Super Sport),车辆识别号码为 VF9SW3V3XNM795047;
(25) 一辆 Lamborghini Aventador SVJ Roads(兰博基尼Aventador SVJ Roads),车辆识别号码为 ZHWUN6ZD2MLA10393;
(26) 一辆 Rolls Royce Phantom EWB(劳斯莱斯幻影EWB),车辆识别号码为 SCATT8C08MU206445;
(27) IMO 编号 112359、MMSI 编号 319059500,以及呼号 ZGDQ9;
(28) 一架 Bösendorfer 185VC Porsche #49539(贝森朵夫185VC保时捷#49539)钢琴,配有定制琴凳,购置价格约为 \$140,938.69;
(29) 一张 Railis Design Iceland Contemporary Poseidon Bed with Nightstands, Ebony Veneer, Brass, Velvet(Railis Design冰岛当代波塞冬床,配床头柜、乌木饰面、黄铜和天鹅绒),购置价格约为 \$31,413.71;
(30) 一张 Hästens 2000T md(海丝腾2000T md)床垫,购置价格约为 \$36,590.00;
(31) 一张 Hästens 2000T sf(海丝腾2000T sf)床垫,购置价格约为 \$36,210.00;
(32) 一个 Wembe(温贝)手表收纳盒,购置价格约为 \$59,392.91;
(33) 一台 Samsung Q900 Series QN98Q900RBF 98" QLED Smart TV -8K(三星Q900系列QN98Q900RBF 98英寸QLED智能电视-8K),购置价格约为 \$62,787.54;
(34) 一件由 Joseph Emmanuel Zweiner(约瑟夫·伊曼纽尔·兹韦纳)制作的 Louis XV Style French Ormolu-Mounted Mahogany Commode(路易十五风格法国鎏金铜饰桃花心木五斗柜);
(35) 一张由 Philip & Kelvin LaVerne(菲利普与凯尔文·拉韦恩)制作的“K'ang Hsi” extension table(“康熙”伸缩桌),以蚀刻和做旧锡镴及青铜制成,带有手绘珐琅彩,购置价格约为 \$180,000.00;以及
(36) 一张由 Gabriella Crespi(加布里埃拉·克雷斯皮)制作的“Punto '83” table(“Punto '83”桌),1982年意大利制,以不锈钢制成,配有网状桌面、可调节高度和可调节花瓣,购置价格约为 \$180,000.00。
(1) 至 (36) 统称为“特定财产”。
59. 因实施本起诉书罪名项二、四以及五至十一所指控的电信欺诈和证券欺诈犯罪,MILES GUO(郭文贵),又名“Ho Wan Kwok”(郭文贵),又名“Miles Kwok”(郭文贵),又名“Guo Wengui”(郭文贵),又名“Brother Seven”(七哥),又名“The Principal”(主公),又名“Boss”(老板),KIN MING JE(季明),又名“William Je”(季明),又名“Yu Jianming”(于建明),以及 YVETTE WANG(王雁平),又名“Yanping”(雁平),又名“Y”,各被告应根据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981(a)(C) and Title 2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2461(c),向美国没收构成或源自可追溯至实施上述犯罪所得收益的任何及全部不动产和动产,包括但不限于相当于可追溯至实施上述犯罪的所得收益数额的美国货币款项以及特定财产。
案号 1:23-cr-00118-AT,文件 1,提交于 03/15/23,第 60 页,共 61 页
60. 因实施本起诉书罪名项三和十二所指控的洗钱犯罪,MILES GUO(郭文贵),又名“Ho Wan Kwok”(郭文贵),又名“Miles Kwok”(郭文贵),又名“Guo Wengui”(郭文贵),又名“Brother Seven”(七哥),又名“The Principal”(主公),又名“Boss”(老板),KIN MING JE(季明),又名“William Je”(季明),又名“Yu Jianming”(于建明),以及 YVETTE WANG(王雁平),又名“Yanping”(雁平),又名“Y”,各被告应根据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982(a)(1),向美国没收涉及上述犯罪的任何及全部不动产和动产,或可追溯至该等财产的任何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相当于涉及上述犯罪的财产数额的美国货币款项以及特定财产。
61. 如因被告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上述任何可没收财产:
a. 经尽职调查仍无法查获;
b. 已被转让或出售给第三人,或存放于第三人处;
c. 已被置于法院管辖范围之外;
e. 已与其他财产混同,且无法在无困难的情况下分割;
美国拟根据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1963(m), Title 21,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853(p) and Title 2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2461(c),寻求没收被告价值相当于上述可没收财产的任何其他财产。
(Title 1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s 981, 982, and 1963; Title 21,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853; and Title 28, United States Code, Section 2461.)
DAMIAN WILLIAMS(达米安·威廉姆斯) 美国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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