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破产案 · 裁定 · ECF #678-5
元数据
- 当事人
- 郭文贵 (Guo Wengui / Miles Guo / Ho Wan Kwok)
- 法院
- CTB
- 案号
- 22-50073
- ECF #
- 678
- 类型
- ORDER
- 立案日
- 2022-07-26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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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12) 318-6001 lucdespins@paulhastings.com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美国纽约南区破产法院) One Bowling Green New York, New York 10004-1408 电子邮件:garrity.chambers@nysb.uscourts.gov 事由:In re Genever Holdings LLC(关于 Genever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案),案号:20-12411 (JLG)
尊敬的 Garrity 法官:
我以在 Ho Wan Kwok(郭文贵)先生1待决于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Connecticut(美国康涅狄格区联邦地区法院,下称“康涅狄格州破产法院”)的第11章破产案件(案号:22-50073 (JAM))2中获任命的第11章受托人(下称“受托人”)身份致信阁下。
正如阁下可能已知悉的,郭先生拥有 Genever Holdings Corporation(Genever 控股公司,下称“Genever (BVI)”)的全部股权,该公司为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而 Genever (BVI) 又全资拥有 Genever Holdings LLC(Genever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Genever (US)”),后者系待决于阁下法庭的第11章破产案件(案号:20-12411 (JLG))中的债务人。Genever (US) 等名下登记拥有一套位于纽约 Sherry-Netherland(雪梨荷属)大楼的公寓(下称“雪梨荷属公寓”),该公寓目前正处于阁下主持审理的 Genever (US) 第11章破产案件的市场营销与出售程序中。3
作为我(以受托人身份)为郭先生破产财产的利益而查明并归集资产工作的一部分,我于2022年7月23日(星期六)向康涅狄格州破产法院提交了随附的动议,请求作出确认受托人为了郭先生破产财产的利益,享有郭先生对郭先生拥有和/或控制的所有法人实体(包括但不限于 Genever (BVI))的全部经济权利和公司治理权力的命令(下称“《公司治理权动议》”),并请求获得相关救济。在提交《公司治理权动议》的同时,我还提交了一项请求对该动议进行加急审理的动议。今日,康涅狄格州破产法院批准了加急动议,将《公司治理权动议》的听证会定于2022年8月1日(星期一)举行。4
正如《公司治理权动议》中所阐明的,该动议并非试图就 Genever (US) 的第11章破产案件请求任何救济,包括对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的《第二次修订及重述的和解协议》的任何修改……
1 尽管债务人的法定姓名是 Ho Wan Kwok(郭文贵),但他也以 Guo Wengui、Miles Guo 和 Miles Kwok 以及许多其他化名为人所知。 2 我是根据康涅狄格州破产法院于2022年7月8日作出的命令获任命为郭先生案的受托人的。 3 雪梨荷属公寓真实所有人的身份目前存在争议。 4 本函随附《公司治理权动议》、加急动议以及康涅狄格州破产法院批准加急动议的命令之副本。为方便阁下审阅,我已将与 Genever (US) 第11章案件相关的部分进行了醒目标注(如下文进一步所述)。
Paul Hastings LLP(普衡律师事务所) 200 Park Avenue New York, NY 10166 电话:+1.212.318.6000 网址:www.paulhasting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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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请求的救济即使获批,也不得被视为授权受托人在 Genever (US) 的第11章破产案件中采取任何具体行动,关于该等案件,受托人将在适当情况下向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美国纽约南区破产法院)……寻求救济。
《公司治理权动议》第2页附注3(后加下划线强调)。此外,作为附件 A 随附于《公司治理权动议》的拟定命令明确规定:“本命令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视为授权对待决于 United States Bankruptcy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美国纽约南区破产法院,下称“Genever 法院”)的第11章案件中的 Genever Holdings LLC(Genever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Genever (US)”)采取任何具体行动。”《公司治理权动议》拟定命令(附件 A)第 7 段。该拟定命令还明确指出,“在受托人对 Genever (US) 行使公司治理权会对其第11章案件产生影响的范围内”,我“应在 Genever 法院出庭并向其寻求指导”。同上。
我也无意干预目前在阁下法庭主持下的 Genever (US) 第11章案件中正在进行的出售程序。我在《公司治理权动议》中已明确说明了这一点。同上,第5页附注6。
我获悉阁下已将 Genever (US) 第11章案件的案件进展会议定于2022年8月16日举行,我希望出席该会议,但遗憾的是,我在该日期无法出席,因此请求将案件进展会议重新安排在2022年8月22日或之后的日期举行。
如阁下对上述任何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告知。
抄送: Kevin J. Nash,Goldberg Weprin Finkel Goldstein LLP,电子邮件:kjnash@gwfglaw.com Francis J. Lawall,Troutman Pepper Hamilton Sanders LLP,电子邮件:Francis.lawall@troutman.com Melanie L. Cyganowski,Otterbourg P.C.,电子邮件:mcyganowski@otterbour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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