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贵刑事案 · 裁定 · ECF #255-1 · 中文译文

元数据

当事人
郭文贵 (Guo Wengui / Miles Guo / Ho Wan Kwok)
法院
SDNY
案号
23-cr-00118
ECF #
255
类型
ORDER

预审排期表 —— 美国诉 Ho Wan Kwok(郭文贵 / Guo Wengui / Miles Guo)案,SDNY 1:23-cr-00118 ECF #255。法官 Analisa Torres 发布排期表,设定案件在五月中旬开庭前的各类证据交换、专家披露、证人名单提交等截止日期,以及关于保护举报人身份的程序安排。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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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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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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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美利坚合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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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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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WAN KWOK(郭文贵),又名“Miles Guo”、“Miles Kwok”、“郭文贵”、“七哥”、“校长”、“老板”,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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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PING WANG(王雁平),又名“Yvett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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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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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 审前日程安排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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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 23 Cr. 118 (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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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本案审理定于 2024年5月20日 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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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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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专家通知:各方应在 2024年4月1日 或之前交换专家通知,但翻译专家以及用于反驳对方先前已通知专家的反驳专家除外。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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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某些辩护理由的通知:被告如有意在针对指控的抗辩中依赖听从律师意见(advice-of-counsel)、对律师的信赖(reliance on counsel)、律师在场(presence of counsel)或其他律师参与作为辩护理由,应在 2024年4月20日 之前通知政府。该通知应指明所依赖的律师、所提供的具体意见,以及被告拟在庭审中依赖的、支持该辩护理由的任何证据开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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¹ 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就语言翻译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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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 16 条证据开示材料:政府应在 2024年4月10日 之前完成其持有的第 16 条证据开示材料的交付。被告应在 2024年4月22日 之前完成其持有的第 16 条证据开示材料的交付。在上述日期之后取得的第 16 条材料应随到随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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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政府庭审物证:政府应在 2024年4月30日 之前向被告律师提供政府合理预期拟在其主要举证阶段(case-in-chief)引入的物证。随着政府继续准备本案庭审(包括针对被告拟引入的物证和证人名单作出回应),这些物证可在诚实信用原则下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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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政府第 3500 条材料及证人名单:政府应在 2024年5月6日 之前向被告律师提供第 3500 条材料及其证人名单。在该日期之后生成的第 3500 条材料应随到随向被告律师提供。证人名单可在诚实信用原则下进行修改,包括针对被告拟引入的物证和证人名单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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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被告庭审物证:被告应在 2024年5月10日 之前向政府提供被告合理预期拟在其主要举证阶段引入的物证。随着辩方继续准备本案庭审,这些物证可在诚实信用原则下进行有限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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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辩方证人名单:被告应在 2024年5月10日 之前提供其合理预期拟在其主要举证阶段传唤的证人名单。证人名单可在诚实信用原则下进行有限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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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辩方第 26.2 条材料:被告应在 2024年5月13日 之前提供其证人的第 26.2 条材料。在该日期之后生成的第 26.2 条材料应随到随向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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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保护受害者免受骚扰:根据保护令(Dkt. 51),政府可将任何会泄露任何受害者身份的第 3500 条材料和物证作为“仅限律师查阅”(Attorney's Eyes Only)进行交付。不迟于被标注为“仅限律师查阅”之第 3500 条材料涉及的受害者出庭作证前四天,政府应将该等材料指定为“高度机密”(Highly Confidential)。不迟于被标注为“仅限律师查阅”的物证在庭审中被提请采纳前四天,政府应将该等物证指定为“高度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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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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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纽约州纽约市 2024年4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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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N. ANALISA TORRES(阿娜丽莎·托雷斯法官阁下) UNITED STATES DISTRICT JUDGE(美国联邦地区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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