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 我参与债权人被骗这段经历 已经不需要了
郭文贵案讨论 · 第 017 批
1000 条有效发言 | 更新于 2026-09-06讨论时间跨度:2025-07-19 ~ 2025-07-23(UTC) (已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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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联盟农场诈骗误导了?
我觉得和其他这些相比 这个感觉太轻微了
不过能提的话我肯定会提的
[用户 chu***] 我觉得在没收程序中 检方不只会用破产法庭的命令
还会用现在证人证词
说资产是郭文贵的
所以现在待定的问题只有最早的那批债权人是否合法。现在还没有他们虚假索赔的证据吧?只是七哥直播提到了
是的 七哥情报
还有 我担心的是检方除了破产法庭 还会重新把那些证人证词 什么fbi sec 说一遍
如果这样的话 我的思路是 让检方公布初始受害者来自债权人的人数
然后用毒树之果 曲线救国
当然要提联盟农场,并且当做重点
可以
我觉得破产案luc的思路我们已经很清楚了
接下来就是
检方扯其他证人证词怎么办
证人证言不能证明那些钱和郭文贵有法律关系!
那就要辩方律师扯皮了
何况法庭上有人貌似根本没有争论这个问题!
还有什么sec fbi
再给你扯一通
证人的证词也要让他们拿出证据吧,不能就靠一张嘴
如果这样的话 这里就没有我们能干的了
靠律师了
所以,辩方律师是个很大的变数
是的
所以 归根结底
我还是希望能引出毒树之果
引出毒树之果就必须知道 检方初始抓人 有没有用债权人
你可以陈述你的推理,只是合理怀疑,注意表达方式就行,
所以我要求公布 检方初始受害人来自各方面的比例比如 fbi 10% sec 20%
这样的
这个绝对可以的
是不是只有luc上庭才能说清楚初始债权人都有谁
不是luc
而是检方
这个比例的作用在哪
而且检方不可能说的
如果债权人当受害人高达90%以上
那就有的说了
检方是初始受害人
你唯一逮捕的依据是虚假索赔 所以是错误逮捕
这就种下了毒树之果
如果比例在50% 那还不说明问题
来自Sec的就是g系列投资人呗
来自fbi也有可能啊,这个检方不说,谁也没办法
↳被回复消息为附件,不在归档范围
那这个就要靠辩方律师
如何靠破产案的解绑 就能说明老郭和g系列靠不上
检方肯定耍流氓 说你看 我们有那么多fbi sec的举报 和证词
都说是郭文贵控制的
所以能做到哪一步先做到哪一步吧,先把联盟农场组织的所有登记是共谋非法,还有登记妨碍司法luc在先,这俩事儿捅上去
是的
luc债权人的事情我觉得很有信心
关键就是其他
郭妨碍司法倒推出Luc妨碍司法,这点不知道法官会不会认可
这个概率不高 luc可以装小白兔
但可以吓他
螺丝哥都说了要刑事起诉luc哈哈哈
那你指的是哪一点有信心
取消非法债权人的索赔权限
特别是老郭鼓动后的那帮人
合理合法
至于全部取消
但这个不能推翻债权人登记
对的 这个还不行 但你可以要求检方澄清 老郭的爆料是不是真的
luc是不是明知作假还接受拱卒
被告的说法能用作证据吗,只能让luc上庭对质
如果是 那么债权人登记可以全部打掉
能
其中检方已经违反了布雷迪
律师要是不是[屏蔽词]
就可以用布雷迪
把债权人作废
但咱们不能提啊
现在看来,最后那一锤子还得靠辩方律师出手,我们连证据都拿不出来
所以 我要搞清楚 债权人在初始抓捕 用了多少
如果全用了
那一锤子买卖我们就可以出了
这样就可以引出毒树之果
是不是可以说,共谋是指联盟,Luc ,盖尔
指控他们共谋
填表是被胁迫误导
你可以怀疑
是的
这个还是只能律师要求检方说
这个第三方就可以
你的目的是排除非法受害者跟你抢钱
而非法债权人也是非法受害者
你初始抓人的时候
如果全用了
那就导致毒树之果
和抓捕有关的其他受害者 就都不能用
目前只能说农场联盟,其他没有证据
比如王艳萍的受害者
都不能索赔
嗯我只是逻辑推测
看检方怎么回
推测也得有证据支持,否则就成了法官驳回你的话柄
检方如果只拿破产案说事 那我们上去一打 估计和螺丝哥的一样 案件就结束了
但检方如果把七大姑八大姨全拉进来说事
那就要让辩方一个一个打回去
这个时候我就要发动议 引出毒树之果了
这个也有个前提就是,证明初始债权人非法
对的 就是七哥情报
那个肯定是真的
所以是两个前提
但七哥情报肯定是没问提
所以只剩一个前提
这个还是得luc自己来证实
就是初始受害人用了多少债权人
检方和luc
这个很容易核实
检方会配合?
如果你初始受害人 就是债权人的情况下
检方不管配合与否
Luc为了拿钱还有可能出来,检方肯定不会吧
他都违反了第四修正案
这就造成了毒树之果
所以这是关键啊
或者你初始受害人 80%以上是债权人
这个是你预设的,本身就需要证实,这一步做不到你后面的都不会发生
所以我要知道比例!
对 所以我要问检方比例
这个绝对可以问
你现在知道这个链条了吧
我先问比例
如果检方说比例都便秘
那就是100%用了债权人
那就开心了
你看这个[屏蔽词] [用户 zci***] 之前还秀英文 装作博士生 很懂法律 现在看到毒树之果 第四修正案 半天憋不出一个屁
毒树之果成立的前提就是初始受害人非法,你是想通过核实初始债权人和初始受害者的重叠比例证明初始债权人非法从而推翻luc是吗?
对! 但这就不仅推翻luc了
这个 再结合老郭爆料 让他们去查
这就构成检方违反第四修正案
从非法逮捕延伸过来的有关的证据就全部不能用
当然这是辩方律师的事
一旦到这一步 我要说的是 从非法逮捕出法 得到的受害人 全都不能索赔
我挂羊头卖狗肉
比如 王艳平的受害人
都不能索赔
但是初始受害人非法又怎么证明?受害人是谁都不知道
要证明债权人就得证明受害人,要证明受害人又要证明什么?
只要让检方给出受害人和债权人重叠比例就行了
如果重叠比例高 那你这个受害人就是非法
因为债权人非法
好像成了一个死循环,要证明债权人就得证明受害人非法,要证明受害人又要证明债权人非法
不用
你只要给我 你初始受害人 多少由债权人构成
就行了
如果高于80%
那毒树之果就可以提了
这里受害人和债权人已经等同了
是因为债权人绝大部分在直播以后吗?
不是
这有个关系
老郭鼓动债权人 是面向g系列投资者的
所以你可以说
债权人 就等同于 g系列投资者
对吧
而g系列投资者 是受害者
所以 债权人 等于 g系列受害者
有这一层关系
既然两者相等
那债权人干扰司法
这一层关系 也就没了
老郭爆料luc明知假的还登记
那债权人等同于的受害者就没了
你说的这个都是直播后的债权人,可以这么打掉,直播是23年1月23号,在这之前还有一部分登记债权人,这部分里可能有其他人,你说的80%是指最早的这批人数很少是吧
对的
1月23号到3月15号,期间登记的债权人很可能被当作是抓人的受害人,如果是这样,那这部分人是无效的
哦?????
何出此言?
这是一个思路
[屏蔽词] 1月23号 到 315 大几千债权人登记上
为什么是这个时间段被抓为受害者?
直播后到抓人之前登记的这些债权人,很可能被当作受害者啊。立案抓人得有受害人呐。但这些已经在法官判定的干扰司法范围内了,所以这些就算是被当作受害者也因为妨碍司法无效了
↳被回复消息为附件,不在归档范围
必须有受害者才能起诉抓人吧
立案时可以没有
↳被回复消息为附件,不在归档范围
所以初始受害者很可能绝大部分就是债权人,而且都是直播之后的
↳被回复消息为附件,不在归档范围
所以所有第三方介入的,先说自己参与的部分是被联盟误导诈骗,然后再从不同意他们分钱的角度说事儿,集中火力打luc的债权人登记,是这样吗?
没参与的但是有投资的,就直接干luc就行了
哦,你看错或记错了,我原文说我好朋友是法学phd,我是英语从业;我没说我很懂法律,但我略懂一些框架,实操这块儿肯定得跟法律从业低头的。
https://x.com/mucunzheyi/status/1947052802687303964?s=46
奥巴马要完了,这个托雷斯还能待多久
另外,你们这个思路跟“毒树之果”没关系,很遗憾。这个我确实懂,毒树之果是个浅显的、比喻性质的法律概念,没你们想的那么大的囊括性,你们的思路,很遗憾的讲,不在它定义范围。
你根本没搞清楚
法学要严卡定义,不能望文生义。
检方违反第四修正案导致非法逮捕 产生的毒树之果 是什么?
很遗憾。你肯定百分百认为我是弱智,这很正常符合你的品性,但等到事实验证到我这步时,我很期待你的全新思路,和你对先前毒树之果的运用为何不成功的最新解读。
现在不是你我争论的时候,我是“输家”,在各位眼里
你说说 违反第四修正案导致非法逮捕 之后由逮捕所衍生的证据 证人 都无效 这不是毒树之果是什么?
↳被回复消息为附件,不在归档范围
老郭律师现在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 依然灭爆 浑水摸鱼
第二种 律师对无罪已经信心十足
好啦好啦。你肯定认为你是对的,这个群所有除我外的朋友肯定也认为你是对的,你已经“赢了”,咱俩还需要探讨吗,难道你非得说服我这个“弱智”认为你是对的?没必要吧,这样会降低你们高智商人的档次,如果一个低手也能理解,他们按理说是理解不了的,对吧。
等事实出来,我们再探讨最新策略就是,嘻嘻
你说的对的话,我当全群面,跟你道歉;你不用,你会有更新解读
郭案都这样了,还卡个屁的定义
我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