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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8-20 10:53:32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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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原文
真正可以认真研究的是: District Court itself found CCP-targeting evidence material to Guo’s good-faith/intent defense, yet portions of the national-security record remained classified, substituted, redacted, or excluded from the jury, and the court later declined to revisit that record at sentencing. 这个是有record支撑的。 而且现在出现了一个我觉得你会特别敏感的交叉点: Request 5 = 中共是否针对所谓victims。 你们后来一直在打的正是: victim identity → victim credibility → loss → restitution/remission → forfeiture。 也就是说,2023年郭律师已经把“中共可能影响所谓受害者”这个问题正式提进23-cr-118;不是2026年才有人突然想到。 而法院当时只是说“现在太早”。 这件事到2026年sentence/forfeiture阶段有没有真正得到终局回答,我认为非常值得继续追。 如果没有,那么它可能形成这样一条上诉问题: 法院在trial前以prematurity拒绝 → 到trial后/量刑阶段问题已经成熟 → 但最终仍没有实质审查 → 同时victim/loss又被用于重大forfeiture和sentencing后果。 这条线,我觉得比单纯猜“CIPA里藏了谁的名字”要强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