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检方知道存在夸大和不实的债权登记情况,没错,但是不好举证。 但Luc自己在202文件中已经表明他知情,而他蓄意不更新为准确的债权信息,就是不尽责的证据。 接下来引出检方,但第一步要把Luc上庭的证词固定住,也就是以Luc为突破口。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我觉得这个逻辑反过来用更有力,检方明知luc这个受托人存在以上的种种问题仍然接受他上刑事庭要钱,还把他的非法债权人当作被告受害者,甚至可能是抓捕被告的报案者。所以检方涉嫌共谋欺诈法庭,共谋制造伪证,法庭应该宣布债权人无效,并把luc踢出刑事庭,还要追究检方的责任,废除没收令,重新审判或直接撤案
检方知道存在夸大和不实的债权登记情况,没错,但是不好举证。 但Luc自己在202文件中已经表明他知情,而他蓄意不更新为准确的债权信息,就是不尽责的证据。 接下来引出检方,但第一步要把Luc上庭的证词固定住,也就是以Luc为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