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原文
我又往下挖了一层,这次出现了一个比“CIPA里可能有有利材料”更具体的程序异常点: Witness-2 这条线不是普通的“秘密材料没给”,而是政府自己在离开庭很近的时候才交出§3500材料,辩方随后才发现:这个证人几年前对郭讲过的某件事,居然涉及classified information。 公开的 ECF 340 把时间线写得非常清楚: 政府直到 2024年5月6日午夜前后才交Witness-2的§3500材料;辩方看完后才知道郭与Witness-2过去的一次互动牵涉classified information。仅仅三天后,5月9日辩方就向法院提出CIPA §2 ex parte conference;法院在 5月14日真的开了这个conference;同一天,辩方立刻提交了§5 notice,而且因为来不及进SCIF打字,甚至是手写的notice。 这说明两件事。 第一,法院确实开过那个defense-only CIPA conference。这不是我们之前的推测。ECF 340明确说,conference在5月14日举行。 第二,也是更值得注意的:辩方明确指控政府很早就知道Witness-2与美国政府之间的关系。ECF 340写道,政府调查本案已经接近四年,并且“since close to the inception of the investigation”就和Witness-2保持接触,因此理应知道他与美国政府的互动;但触发郭方CIPA notice的substitution,却直到开庭前约两周才披露。 这个点很重要,因为它把问题从: “郭自己知道某个秘密” 升级成了: “政府的一个重要证人,与美国政府存在某种涉及classified information的互动,而政府很早就知道。” 这就可能同时碰到: CIPA + Brady/Giglio + impeachment + confrontation。 当然,我们现在仍然不知道那个classified内容到底是什么,公开版本在最关键的位置被遮掉了。ECF 340在“Specifically, Witness-2’s §3500 material contained …”后面内容就是封掉的。 但这其实反而告诉我们:真正核心的东西就在这一句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