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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 发言

发言时间:2026-08-24 20:21:46

围绕郭文贵案的社区讨论与观点交锋。发言仅代表讨论者观点,不等同于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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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原文
而且这里还有一个很值得注意的历史转折。 2023年12月的Geyer不仅在说“客户不是郭的受害者”,他甚至向法官明确主张: DOJ所谓保护客户的行为,实际上因为扣押reserve反而让他的客户受害。 ECF 198把这种理论说得非常强烈:Geyer称政府是在把客户的钱转进美国财政,并称真正造成客户损失的是政府扣押。 与此同时,Geyer还要求法院: 不需要让政府知道每一个客户真实身份; 因为他认为真正需要验证的只是: 这些HID和账户是不是真的。 他提出的是: 匿名/保密的客户身份 + HID认证 + 返还HEX reserve。 这和后来政府remission的结构其实存在天然冲突。 因为remission通常要知道: 你是谁; 你的损失是多少; 损失因何产生; 有没有得到其他赔偿; 是否符合victim条件。 所以从程序设计上看: Geyer最初建立的是“尽量不向政府披露客户身份的产权追回系统”。 后来接入的却是: “必须向政府/claims administrator证明自己符合victim资格的赔偿系统”。 这就是一个真正的结构性转变。